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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个人档案查询, 江苏南京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南京市个人档案查询, 江苏南京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入口,点击进入>>,南京的不少小伙伴咨询道:我的个人档案如何查询呢,今天就给小伙伴们详细介绍,内容如下:

工作日可拨打咨询电话02584501173查询档案是否寄送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也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在“专题专栏”内选择“南京人才服务平台”(http://218.94.85.5:8315/ww/newindex.html)通过“档案查询”栏目查询;

  2.手机关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屏幕下方“档案办理”,在“我要查询”栏目内查询。

南京个人档案查询方式如下:

  1、若您需要查找档案,可以用电脑浏览器打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找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申报查询。

  2、手机关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办事大厅”,登录后点击“我要查询”栏目内查询。

  3、手机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安装后注册登录,搜索“档案”,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即可查询。

  4、手机下载“我的南京”app,安装后登录,搜索档案,点击“档案服务”进入后,点击“档案查询”即可查询档案。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拓展阅读】出国前未办理过档案托管手续,刚从国(境)外留学回南京如何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第一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完成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下载打印学历认证书。

  第二步:携带以下材料至南京市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南京市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最高学历证明原件(例如:高中学籍卡、成绩单);

  4、国(境)外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例如高中、大学、研究生的毕业证、成绩单);

  5、国内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以前认证的请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劳动合同(在国内已有工作单位的提供)。

  注:留学前,如已办理过留学人员学籍档案托管,需将国内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携带至档案托管机构放入档案。

  特别提醒:如果是计划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除了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档案里还需要有国外学习期间所有的成绩表和配套的翻译件。

南京档案查询常见问题汇总:

一、存放档案地点的要求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事情?

1、档案是一定不能在自己手里存放的,因为就算档案当中记录的是自己在学校的经历,但这也属于机密文件是给别人作为参考的。私人是没有资格存放档案的,会让它变成无效档案。

2、存放档案的地方必须要有人事权利,可以接收以及办理档案其他一些业务。但是大家还是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把自己的档案存放在哪个地方,因为存档单位只会接收符合它要求的档案。

二、快来看看哪些地方可以接收自考档案?

1、因为现在的职场竞争非常厉害,其实很多的朋友都是在工作以后才去读的成人本科,所以我们可以在毕业后把档案转到工作城市的人才中心,只需要带着工作证明去人才中心办理存档就可以。

2、还有些朋友是因为不满意自己的学历才去选择自考本科的,但是又没有地方来存放档案,这个时候其实可以把档案转到自己的户籍地去存放。

3、还有些朋友的工作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其实在入职这些单位的时候我们已经把档案交给了单位的人事部门。但是这份自考档案怎么办呢,我们现在可以把自考档案交给单位的人事部门加入到之前的档案里面完成合并。

三、查询档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还有些朋友是在很紧急的情况下需要查找档案位置,这个时候就更加不能耽误时间,我们需要快速的查找到存放位置。这个情况下朋友们其实可以考虑让第三方档案查询机构来帮助我们解决档案查询问题。

南京市档案馆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

2.港、澳、台个人或者机构;

3.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二、受理条件:

开放档案的利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开放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介绍信或者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明,可直接到档案馆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途径利用;

2.港、澳、台个人或者机构利用涉及本人及其亲属历史证明的开放馆藏档案资料的,可持合法有效证件,直接到档案馆利用;个人利用其他开放馆藏档案的,应当持合法证件或证明材料,说明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的目的与范围等情况,并经馆长审批同意;

3.外国组织或外国人利用开放馆藏档案资料的,应当经其来华接待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我国外事工作部门介绍,持有效证件说明自己的身份、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的目的与范围等情况,并经馆长审批同意;

4.利用者摘录、复制的已开放档案内容,需与档案馆签订承诺书,如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著述中引用。利用者对具有知识产权的档案的引用、公布等利用行为负责。

未开放档案的利用

1.利用未开放档案,利用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出具本人所属组织及街道(乡、镇)以上国家机关或委托人、委托机构开具的证明查阅人身份和查阅利用目的、用途与内容、范围的介绍信函、委托书;

2.公民可凭本人身份证利用尚未开放的记载有关本人办理公证、涉外婚姻、职称评定、招工调动等情况的档案。婚姻档案、公证档案、诉讼档案、社保档案的查阅利用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3.未开放档案的利用由本馆工作人员代为检索查寻,本馆对所出具的馆藏档案证明材料,应加盖证明专用印章,注明原件馆藏编号等需要加以说明的信息。本市、区档案馆馆际间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利用未开放档案,利用者应履行法定保密义务,并与档案馆签订相关协议。

三、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南京市档案条例》、《南京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与利用办法》。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其他:

南京市档案馆地址:建邺区梦都大街168号(梦都大街与乐山路交叉口),邮编:210019;

公共交通到达提示:公交7路、109路、126路、160路,梦都大街/乐山路站;地铁10号线梦都大街站1号出口;

查档热线:025—68782000;

传真:025—68781999。

查档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停止取号)

以上是 关于南京市个人档案查询, 江苏南京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入口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