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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档案查询服务平台,平顶山毕业生学籍档案查询系统

毕业生学生如想查询自己的学生档案须向学校询问邮寄学生档案的快递单号,看物流信息,显示为平顶山人社局流动管理科签收,考研报名信息填写平顶山人社局信息即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558室。如有疑问,请咨询市流动管理科电话:0375-2979952.


每年毕业生档案确实较多,不能及时整理档案。如需查询档案请在10月份左右档案入库已完成的时候拨打市人社局热线电话0375-12333予以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流动管理科电话:0375-2979952.

平顶山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主要通过电话向社会公众提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等十大方面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档案查询等公共服务及投诉举报。12333人社服务热线人工服务时间为夏令时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和下午3时至6时;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和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满足群众多方位需求,在非工作日和工作日下班时间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该功能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统一规范。12333档案查询服务,可在人工服务时间提供姓名等信息对已接收并统计的毕业生档案进行初步查询。您可拨打12333进行相关业务查询。

如有疑问,请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话:0375-2979952,应届毕业生档案咨询电话:4996692;往届生按生源地咨询途径,登录“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查询,也可拨打县(市、区)电话咨询。汝州市:6868108;舞钢市:8160919;宝丰县:6515931;郏县:5161117;鲁山县:5626603;叶县:6110375;新华区:3783309;卫东区:3993020;湛河区:2266125;石龙区:706961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667068。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一)、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1、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通过公开招录(聘),根据招录(聘)文件最终确定的人员名单,办理录(聘)用手续和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市区企业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出具单位接收函(有主管部门的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出具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学籍档案,然后办理就业介绍手续。

4、就业介绍手续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确需个人办理的,由学生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二)、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1、县(市)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通过公开招录(聘),根据招录(聘)文件最终确定的人员名单,办理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县(市)区企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出具单位接收函,加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

3、出具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学籍档案,然后办理就业介绍手续。

4、就业介绍手续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确需个人办理的,由学生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

(三)、省外毕业生就业报到程序

1、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接收省外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的规定,省外毕业生需到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报到,然后来我市报到。

2、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择业期内(2年)的毕业生,凡超过就业报到期限的,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不接收毕业生自带的档案

4、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落过户的,携带落户后的户口本原件)。

(3)、签发到河南省的《报到证》原件。

 (4)、非河南省生源毕业生,还需携带当年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5)、在外省参加高考的河南籍毕业生,需携带当年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高考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6)、在省外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院校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的专升本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5、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65795990  。      

(四)、省内毕业生就业报到程序

 1、毕业生就业报到需持《毕业证书》原件、《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未迁或已落户的带户口本)。

 2、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择业期内(2年)的毕业生,凡超过就业报到期限的,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不接收毕业生自带的档案。

(五)、档案转递程序

1、到市外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已改派的,凭《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转递档案。就业报到证未改派的,凭市外工作单位的调档函、《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转递档案。

2、在我市就业的,凭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转递档案。

(六)、档案查询程序

1、毕业生可登陆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查询毕业生档案信息。

2、毕业生本人亦可凭《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到我处查询档案信息。

(七)、高校毕业生档案资料主要内容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中资料的主要内容有:

1、高校毕业生高(中)招考生档案。

2、选拔、保送学生登记表。

3、毕业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中专毕业生登记表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

4、入党(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材料。

5、奖学金登记表。

6、在校期间奖励、表彰以及惩处决定。

7、军训鉴定表。

8、学年鉴定表。

9、新生入学体检表和毕业体检表。

10、学生在校期间成绩表。

11、学生在校期间辅修课程成绩表。

12、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13、中考或高考成绩单。

14、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由实习单位或学校颁发的考评证书及学校证明。

15、毕业研究生档案中需要有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研究生学籍和在校成绩表、研究生学位申请表、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意见表和研究生体检表。

16、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毕业后档案咋保存?

三类情况各不同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档案包含各学历层次期间的学籍档案,没有档案,会影响以后的转正定级、考研、考公务员、评职称、考资格证、办理养老保险等。

毕业生不仅在毕业前要确认核实档案转递信息,在毕业后也要及时跟踪档案转递状态,确保不被遗失。

关于毕业后档案怎么保存的问题,市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出了解释: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如果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档案可以直接转至单位;如果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档案可以转至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或者要考研、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可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的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一般情况下,在两年择业期内,档案也可放在学校保管,之后则会被转至户籍所在地的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档案不是个人所有,而是国家资产,不允许个人随身携带、保管,必须以公对公、通过机要通信方式进行邮寄;以机要方式邮寄,邮政部门还可对接收单位有没有档案管理权限进行把关,以保证档案转递、存放的安全;档案必须好好保存,遗失之后只能补各类“证明”,再无原始档案材料,这可能会对以后的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产生影响。

我市三部门可接收档案

毕业生毕业时,找到工作单位的,一般都会签订“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协议中有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栏,就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可将档案直接寄至接收单位。签约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或不能接受档案的,对我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说,如果想要把档案转回来,邮寄单位有三个: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即新城区,下同)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市行政审批综合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话0375—2979952。每年7、8月份,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会收到大量返回原籍的档案,整理完毕后会在10月份转至档案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如果需要查询档案,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查询,并办理相应手续。

平顶山市和南环路中段105号,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部,电话0375—4996895。一般情况下,这里可以代为保管在我市就业或者个人有意愿存放的档案。可通过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移动模块“现存流动人员档案查询入口”进行查询,如果查到名字,建议携带身份证到现场或者电话进行进一步核实,核实后办理相关手续。

师范类毕业生的档案邮寄地址为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谐路中段,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电话0375—2629991。每年8、9月份,人事科也会收到很多返回原籍的档案,在当年年底前也会整理转移至档案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如果师范类毕业生要查询档案,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查询。需要办理档案托管的,可将档案转至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