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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毕业生档案查询,聊城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聊城毕业生档案转递解答如下:

  回答: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聊城人社局发布高校毕业生报到及档案查询须知
 
为方便群众及时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查询个人档案信息,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报到证。报到证是办理就业手续时需要使用的,不需要交到人社部门,请各位同学自行保存好。

二、报到手续。为方便学生办理报到(实名制登记)手续,省内、省外院校毕业生均可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行操作(流程见附件)。省外院校毕业生在网上注册(上传身份证、报道证等材料)后,请与户籍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由他们负责审核。有关报到事项可电话咨询相关人社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档案查询。学生档案一般是由学校邮寄到人社部门,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应届毕业生查询或提取档案请到市人社局2楼201室(联系电话:0635-2188325)。往届毕业生如果提取档案可以登录www.sdlc12333.com查询档案所在地,再到档案所在地进行提取。

聊城档案线上查询操作指南如下:

  1.打开“爱山东”APP,首页搜索“档案查询”点击进入;

  2.点击“查档大厅”,选择受查档案馆、就近档案馆;

  3.填写利用目的、档案类型等信息后,提交申请;

  4.用户中心可查询进度,审核通过后用户将收到短信通知提醒。根据档案性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政寄到家,到就近档案馆领取和到受查档案馆领取等多种档案利用方式。

人事档案转出申请材料:

  (一)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或《事业(行政)单位招聘录用通知书》等接收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手印的《档案所有人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人事代理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或《事业(行政)单位招聘录用通知书》等接收函;

  2、代理单位是否同意转出证明信或代理单位出具的代理人员辞职、辞退、退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手印的《档案所有人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了解毕业生档案的查询流程。

1、如果是学籍档案可以到查询自己的学籍和学历信息,如果是其他关于户籍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档案资料,是无法通过互联网上查阅,如果您要查自己的档案,只有到你单位人事部出具相关查档的证明,可以去你的街道档案室去查。街道管理人员只会告诉你档案的所在地,而不会把你的档案交接你。按照国家保密局的规定,个人档案不允许交给其本人;

2、档案袋一般是跟随你户口的,如果毕业工作,就应该存放到就业单位;没有存放到单位或无业者档案可能在生源所在地人才市场。如果有就业单位,个人的社保缴费信息是可以在网上查到的。需要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3、个人档案的存放:个人档案没有工作时一般到人才市场托管;有单位的话,就会帮你把档案放在劳务派遣公司,然后以劳务派遣的名义接受你,再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给你交保险;

其他疑问解答:

  1.毕业生档案有什么作用?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可以说,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别小看这份档案,之后在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时,都用得上档案记录的这些信息。

  2.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填哪个?

  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

  3.档案可以存放在非户籍就业地吗?

  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4.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5.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