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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东莞档案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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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东莞档案查询入口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相关材料,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 ,按要求于2023年5月6日至6月9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请人须明确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及补贴支付,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需要查询个人档案信息的,可以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档案接收和转收等情况。

  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rsda/#/

  高校毕业生报到情况登记

  填写信息时,请注意以下几点(以回莞报到的麻涌籍高校毕业生为例):

  1、生源地栏目填写:根据毕业生高考前户籍地填写,如麻涌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填写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XX社区;

  2、户口性质栏目填写: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本地城镇/本地农村);

  3、报到地区栏目填写:麻涌镇户籍生源毕业生在选择时可下拉选择“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XX社区”;在麻涌就业的非莞户籍生源毕业生选择“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4、就业情况栏目填写:此项为固定式选择填写,选择情况后即可弹出“就业地区”和“就业单位”,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全称,就业单位泛指:私人(内、外资)企业、工厂、公司、个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的作用:

  (1)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东莞毕业生接收

  接收条件

  网上报到审核通过,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

  1.市外户籍在东莞就业的毕业生

  2.个人意愿申请

  3.用人单位要求办理

  接收流程

  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1.双面打印不能涂改。2.接收单位意见栏由用人单位盖公章并加意见。3.东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栏由单位所属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加意见并盖章。(有人事档案保管职能的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由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意见并盖公章。)

  办理接收手续

  高校毕业生持填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到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办理接收手续。

  下载打印《干部介绍信》

  事项办结后将在系统生成电子版《干部介绍信》,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我的事项”栏目或在预留的电子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干部介绍信》。

  完成接收手续

  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职能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提取《干部介绍信》、《毕业生登记表》和学籍档案进行归档。

  办理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

  咨询电话:

  0769-22835825;

  0769-22835823;

  0769-22835560;

  0769-22835561

  (一)档案转入:

  对于市外引进的人才,当事人或用人单位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将人事档案转由人才办保管。市内流动人员的档案须由存档单位人事部门人员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表格送至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二)档案转出:

  ①人事代理人员如要调出档案,可参阅相关的办事指南,备齐材料后,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调出手续。

  ②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要领取经本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接收的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接收档案单位人事部门人员持单位出具的《取档介绍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及人事部门人员的《工作证》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③如市外引进人才因档案关键材料缺失等原因,人事档案需退回原单位的,本人凭“退档申请”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人才流动窗口办理。

  ④高校毕业生因改派等原因,学籍档案需要退回学校或转递到新派遣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凭学校或新派遣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到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申请

  目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已实现全程网办。凡派遣到东莞市报到的高校毕业生,不分户籍统一自行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办理网上报到手续,填报相关资料后提交审核。

  审核

  报到申请提交后,审批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毕业生本人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批状态。

  报到

  审批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报到地区为东莞市的,东莞籍毕业生报到地区应选择户籍所在地,非东莞籍毕业生报到地区应选择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凡被派遣到东莞报到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统一填写“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转寄地址”统一填写“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人力资源服务窗口”,电话:0769-22835825,邮编:523000。

  不是派遣到东莞市的高校毕业生,需回毕业学校改派到东莞市。

  若毕业生本人已办理暂缓就业,则需要到毕业学校所在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才能办理网上报到。

  东城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存放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两年,两年后将自动转回东城,毕业生可致电东城人社分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