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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官网入口,浙江理工大学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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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校友通过“浙理校友”微信小程序进行校友身份认证,提交档案利用申请;
  2.档案馆工作人员办理,并寄送快递;
  3.校友接收快递(可在“浙理校友”微信小程序上查询办理进度、确认、评价)。

 在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入口,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 杭州市人才服务”页面,进行自助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信息查询。

  或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选择“杭州市”,搜索“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实名注册登录即可查询打印。

大学档案一般是在学校、人才市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或者是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

查询档案方法:

1.可以登录自己大学校院校的官网或就业信息网可以查询。

2.关注你所在省份的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3.登录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官网,一般输入个人信息可以在官网上查询。

4.这些官方网站没有查到档案的,直接打官方电话进行咨询。

5.电话也打不通的,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去现场查询。

浙江理工如何查询个人档案:

1、有报到证的,可以根据报到证进行查询,报到证上写着档案派遣地,而这个地方一般就是档案所在地。

2、没有报到证的,可以先从自己的母校查询,学校有档案转递记录,根据相应的记录进行查找。

①毕业后有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过的,档案会转递到工作单位去,可以联系该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查询,因为该单位有人事档案接收权。

②毕业后在私企或是合资企业,档案可能转递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可以从毕业后第一个就职单位的人才市场开始--排查。

③毕业后直接申请把档案转回原籍的,可以从户籍地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进行一一查询。

浙江理工大学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00

本科招生电话:0571-86843333

研究生院招生:0571-86843082

学校办公室:0571-86843822

学工部电话:0571-86843033

毕业生办理相关事务联系电话:0571-86843075(学生活动中心204室)

毕业生求职择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应携带个人简历,简历应包括:由学院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个人自荐信或求职信、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表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其他能反映自己水平和才能的有关材料。

毕业生如何签定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学校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的各项内容,由用人单位签章后交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中央直属单位或省级单位由单位签章,各地(市)县所属单位及其它性质企业要经各地(市)县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签章),然后交毕业生所在学院及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纳入就业方案。未经学校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学校可以不予列入当年的就业方案,不予办理有关毕业生的派遣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什么?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会、违约条款、福利、薪酬(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薪酬是否是扣除福利后的税后收入),宜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万一今后发生纠纷,这些都是争议的判定依据。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口头承诺无效。

违约手续如何办理?


签定就业协议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所以签定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任何一方不得违约。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违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协助毕业生在充分维护毕业生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处理;至于个别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需要违约的,必须按下列手续办理:

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与原用人单位协商后,由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违约书面证明(已经原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的需开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违约书面证明),同时携带新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并退回原一式三份协议书,重发新协议书,毕业生重新签约。学校开始办理违约的时间为学生毕业年份当年的3月,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办理一次违约。

就业协议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凡遗失后要求补发的,均须先征得学院书面同意,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补办手续如下: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若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而遗失协议书,则须在遗失当地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声明中应注明协议书号及姓名),再予以补发。

隐瞒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协议书的、使用他人就业协议书签约的、伪造就业协议书的、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毕业生离校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毕业生于6月中旬办理离校手续,已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领取自己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1)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到单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均为1个月。

2)查收个人档案。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学校将按照就业计划中档案投寄单位内容投寄毕业生档案。如一个月后仍未收到,请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查询期限为一年。如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能接收,请及时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改派手续如何办理?

毕业生后,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调整手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在毕业后两年内,可以到有关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办理主管部门


1)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跨市、区、县)调整就业去向的,由本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整手续;跨市调整就业去向的,由两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的;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地点在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文二路331号,三联专修学院内),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88912112、88912332、88912552。

需要提供材料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报到证

3)毕业证书

4)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并经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5)现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新就业单位同意接收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改派后如何办理户籍改迁?

如已在原户口迁往辖区内落户的,从原落户地迁出;如未在迁往辖区内落户的,请携带前一问题所列的材料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