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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档案查询服务平台,淄博市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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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档案查询服务平台,淄博市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淄博档案查询方式

方式1: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zibo.gov.cn/)网站首页—“个人服务”—“个人登录”—“档案查询”。

方式2:关注“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掌办通—服务大厅—下滑到毕业生档案查询。

方式3:关注“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微官网”—“档案查询”。

方式4:关注“淄博公共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办事通道”—“档案查询”。

方式5:登录“温暖淄博人社”APP—“就业人才”—“档案查询”。

方式6:拨打下方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南重庆路117号)

0533-2791891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0533-2179991

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0533-5283797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博山区双山街3号

0533-4130151

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0533-6183796

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临淄区临淄大道786号甲-2

0533-7214015

桓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桓台便民中心一楼68号窗口

0533-8216746

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C03室

0533-6967138、0533-6962231

沂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沂源县鲁山路7号

0533-3220949、0533-3241647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高新区政通路135号高创园A座107室

0533-3585300

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原张店区车管所办公楼)

0533-7870200

文昌湖区人社中心

文昌湖区萌水镇政务服务中心

0533-6880029

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

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

0533-2770825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市    直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

0533-12333

张店区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0533-2868869

淄川区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0533-5280701

博山区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博山区双山街3号

0533-4130151

周村区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0533-6181169

临淄区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临淄区桓公路9号

0533-7161919

桓台县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桓台便民中心一楼69号窗口

0533-8210057

高青县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苑东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C02室、

C03

0533-6967137、0533-6967138

沂源县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沂源县鲁山路7号

0533-3220949、0533-3241490

高新区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B217

0533-3582876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原张店区车管所办公楼)

0533-7870200

文昌湖区

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

文昌湖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533-6880029


如何查询学生档案?

一、网上查询:

(1)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zibo.gov.cn/)网站首页-“个人服务”-“个人登录”-“档案查询”。

(2)关注“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微官网”-“档案查询”。

(3)关注“淄博公共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办事通道”-“档案查询”。

(4)登录“温暖淄博人社”APP-“就业人才”-“档案查询”。

二、电话查询

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

网上查询:“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zibo.gov.cn/)网站首页,《个人服务》“毕业生档案查询”栏目。

电话查询:0533-2791891

三、应届生毕业后档案有哪些去处:

  应届生毕业后档案可以发至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至你所在单位(你的单位需要有档案管理权限)委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如果你工作了,且工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发至你所在单位。

  如果你工作了,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

  1.可以委托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管理。

  2.可以发至生源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管理。

  如果你没有工作,正处于待业期:

  档案可发至生源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如果你是继续考研的:

  1.档案可发至生源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若考研被录取,应及时进行档案调动,并将档案发至即将就读的学校进行学籍档案管理。

四、淄博档案转出方法:

  1、登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注册、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后,点击右上角“档案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3、点击办理按钮若出现下图弹窗,表示系统中未查询到申请人档案信息,请在系统右上角附件列表中下载【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找到档案所在地市联系方式,联系解决

  4、进入功能后请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填写申请信息,填写完毕上传对应附件,其中身份证、调档函为主要必传信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请根据自身存档时的送档类型判断,若送档类型为“单位委托”,则需单位开具该证明,该证明为必填项,若送档类型为“个人存档”则无需上传此证明材料。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根据弹窗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5、申请成功后则返回,可进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查询功能查询当前审核进度

  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查询功能可查看当前审核状态,若审核通过请根据提示携带调档函原件,存档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办理提档业务,若审核不通过,请在“审核意见”栏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



      一、我国公民和组织须持本人合法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军官证等)或者本组织介绍信,可以申请查阅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二、利用者严禁在档案资料原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撕毁、折叠、污染、涂改档案资料,阅后请保持档案原状。

      三、不得擅自摘录、拍摄和复制档案资料,需摘录、复制档案资料须经工作人员审核、校对,并加盖本馆查档证明印章。

      四、凡属开放档案所记述的内容可以在著述中引用,但必须注明出处。全文引用或用于展览、公布、汇编出版的,必须经本馆同意,并与本馆签订档案利用协议。

      五、凡利用本馆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利用效果反馈至本馆,提倡、鼓励利用者向本馆捐赠研究成果。

      六、自觉维护阅览场所秩序,保持安静、整洁、有序,不得大声喧哗、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本馆档案资料不予外借。

      八、利用本馆档案资料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本馆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其它时间如需查档请拔打预约电话3181404)。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