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个人档案查询/人事档案 /档案查询入口

常见问题

首页 > 常见问题 > 档案托管

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官网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官网

人事档案查询系统

一般问两个地方就能查询到人事档案在哪里:

1、报到证所写的报到地,这个是首要问的,也是可能性最大的;

2、所属学校,也许档案根本就没有开始寄,要打电话过去问问;

注意:一般情况下,毕业生档案主要有以下去处,一是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二是原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从2013年起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1)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其中,直辖市为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2)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大学生的档案在你毕业之后,学校会把你的档案存放到人才市场,如果你在三个月内找到工作,你可以拿着报到证到人才市场把档案拿到公司管理,要你三个月没有去拿档案,则档案会被寄回生源地管理。

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中查不到档案怎么办?

档案的去向有以下几个地方:

1、学校。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没有落实单位或其他的原因,学校可以为大学生保存档案两年,两年后视情况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或原籍人才中心。

2、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外省就读的学生,会被转到本省就业指导中心。

3、原籍人才中心。

4、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5、工作单位。

6、市级人才中心。

毕业生档案管理新规定

一般而言,档案袋里主要装着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经历,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履历表、学生档案(包括学历档案)、单位证明、政治面貌材料(例如党员材料)等。国家规定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毕业生档案一般存放在学校,或者转回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者存到转到就业单位等。一般而言,毕业生档案袋里主要装着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经历,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履历表、学生档案(包括学历档案)、单位证明、政治面貌材料(例如党员材料)等。

一、用人单位

如果你的单位可以收你的档案,那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目前基本上只是国家企事业单位或是效益较好的单位才接收,其它的私营企业一般不收。

二、人才市场

人才都接收档案并且按毕业后每年收取一定费用(费用多少,这个目前不清楚,是否有统一的标准)

三、原籍的人事局

如果用人单位不收,你也不想放人才市场,那就拿回原籍存放。

查找方法:

1、根据报到证查找。报到证上通常标明了个人的档案邮寄地址,一般与个人的报到地一致。

2、报到地没有,就需要和学校联系,一是有可能就在学校,二是在学校查询邮寄存根。档案一般通过机要邮寄,机要存根上可以查寻到机要号,通过机要号可以查询到邮寄地址、邮寄步骤和经手人。通过快递邮寄的可以根据快递存根查询。

3、上面两种方法都没找到,就电话联系有可能存放档案的地方,逐个咨询。

档案查询状态说明

  状态1 -查不到信息

  输入个人信息查询后显示“查不到信息”

  说明你的学籍档案尚未寄到市高指中心

  状态2-保管

  查询档案结果状态显示“保管”

  说明你的档案已安全地存放在市高指中心

  可以安心啦~

  状态3-转递或调出

  查询档案结果状态

  显示"已转递"或者"已调出"

  说明你的档案已从市高指中心转到接收单位


流动人员档案如何保管?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人员档案具体包括: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系统使用说明

1.用户只能办理注册人的相关业务(请使用真实姓名注册)。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及成绩单业务仅针对已获得毕业/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不包括在校生)。
3.档案科仅办理系统内所提供的毕业生证明项目。
4.办理业务的用户可以选择到校自取或快递邮寄服务,快递一律通过顺丰到付寄送,请在注册时填写完整有效的邮寄信息。
5. 档案科不承办寄送国外机构、学校等业务,邮寄范围仅限国内顺丰到付送达范围。
6.申请信封并加盖公章的用户,档案科根据用户申请类型,按照每个类型1份的原则进行封装。已封口的信封一律不得拆封,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