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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查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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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查询方法如下

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可通过系统查询

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

我国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为县级以上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央企、人才市场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

毕业生档案是反映毕业生学习经历、政治面貌、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的历史记录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校时称为学籍档案或学生档案,毕业后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成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毕业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材料、政审考察类材料、奖惩情况等材料。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核定社保待遇等,都需要档案材料作为依据,所以一定要重视档案。

有的寄到工作地、有的生源地,以两个月为期限,两个月之后,档案就可以在学校、工作单位、人才中心查询。
①拨打公司档案管理处的电话查询或拨打人才中心的电话查询。
②通过学校、公司或生源地的人才中心官网档案查询页填写个人信息就可以查询档案。

③带上证件去实地当面查询。

④如果自己找不到,也可以找专门的档案服务机构帮忙查询。


没有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该如何转递?

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规定,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毕业生到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同时,做好档案转递衔接。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

毕业后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暂未就业,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如果是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按定向招生就业,应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如果是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可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到就业创业地还要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对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户籍地是指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并非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高校毕业生要加强与就业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沟通,了解确认档案转往单位或机构的信息。

应届毕业生档案的接收和管理服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关于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事项

 市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为: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 市西岗区和云巷1号,接收单位(接收人):人事档案服务部,联系电话:0411-39997571,邮编:116021。毕业生档案由学校通过邮政快递EMS统一邮寄或专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邮寄和毕业生本人自带档案。

二、关于毕业生档案查询及相关服务

毕业生可通过 政务服务网自助查询是否送达,也可通过电话或窗口查询。档案部门可为毕业生提供出具档案相关证明材料(存档证明、成绩单、党团材料等)、升学、考录政审等服务。

三、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出

1.办理转出提交材料:如升学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学通知书》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如应征入伍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转入其他机构的(一般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调档函。取走全部党员材料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党组织出具带有党章的介绍信原件。

2.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办理相关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

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的必需材料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参加工作时间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实际入职之日计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登记毕业去向作为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核实信息后及时报市教委备案。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市教委和高校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常见问题:

你的档案应该转去哪?

情形一: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就业

毕业后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的,此类型的工作单位一般具有档案管理权限,档案由学校直接转至录(聘)用单位管理。

毕业生只要在就业三方协议里的“接档单位”上写清楚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学校将按填写的信息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

举例:小李同学,上海某高校2023届毕业生

她已与南宁市某公办中学达成就业意向,在填写三方就业协议时,在“接档单位”栏上写明该中学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她毕业后,老师会整理好档案,并根据她所填写的档案接收信息,通过专门渠道将她档案转递到其所在的中学。

情形二:在民营企业等就业或其他就业形式

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作的,此类单位一般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档案可以转至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毕业生在填写就业三方协议时,在“接档单位”栏上写南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机构名册附后)电话和地址,学校将按填写的信息将档案转递至档案接收机构管理。毕业生也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的“人才服务>>>流动人员档案接收”等渠道直接向南宁市各级人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档案接收。

举例:小杨同学,户籍在湖南省衡阳市,北京某高校2023届毕业生

他已与南宁市某民营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小杨可选择将档案转至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也可将档案转至户籍地(衡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在填写三方就业协议时,他需在“接档单位”栏上写明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或衡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毕业后,老师会整理好档案,并根据他所填写的档案接收信息,通过专门渠道将档案转递。

情形三:暂时未就业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暂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凡自愿到南宁市工作,愿意把档案交给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均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的“人才服务>>>流动人员档案接收”等渠道直接向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接收档案,不受户籍地或就业地限制。

举例:小赵同学,云南省昆明市人,海南省某高校2022届毕业生

他毕业后想到南宁找工作,在学校填写档案接收信息时,写上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名称、地址和电话,之后,老师将会整理好档案,并根据他填写的档案接收信息,把其档案转递至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毕业后,他可通过电话或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等渠道,了解其档案接收情况。

转递档案

哪些事项要注意?

毕业生档案只能由学校通过单位专人、机要或邮政“EMS标准快递”进行转递,通过其他快递寄送或个人自带的档案将被拒收!特别记住:档案严禁自带!

特别提醒:通过“EMS标准快递”转递,需同时满足:

使用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

2.寄出单位只能为高校;

3.封套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

毕业后

怎么查你的档案到哪了?

可先向你的毕业院校查询档案是否已经转出,通过EMS快递单号登录EMS网站查询自己的档案寄送情况。记住,还要及时去接收档案的单位(工作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查询档案的到达情况,以免错过查询期限。

注:邮寄单位查询档案转递信息时效一般为一年。

档案接收情况怎么查?

档案转递到南宁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手机查询:登录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查询。以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例:进入首页“掌上办事”,注册并登录>>>点击“人才服务”>>>点击“流动人员档案查询”,即可查询档案接收情况。

温馨提示:如果查询结果显示有档案编号、状态、所属机构和接收时间,那恭喜你,你的档案已经入库了。如果没有查到数据也不用着急,可能你的档案还在路上,或者档案在整理入库中。

2.现场查询:如果以上述方式查不到你的档案信息,您又急需使用档案,请凭学校提供的EMS快递单号致电接收机构或直接到接收机构现场查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