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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流程:

  1、直接搜索或扫码登录微信、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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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点击人才人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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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毕业生档案主要包括:高中(中专)阶段的学籍材料、参加高考的报名材料、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的学籍材料和每阶段的报考材料、《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还有党团材料、大学成绩单等等。它在以后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时都要用到。

  >>档案材料内容:

  高中(中专)阶段的学籍材料、参加高考的报名材料、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的学籍材料和每阶段的报考材料、《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还有党团材料、大学成绩单等等。

  >>毕业生档案转移方式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注意: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包括EMS档案专递)或派专人转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转递档案方式: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包括EMS档案专递)或派专人转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毕业生档案的作用:

  1、毕业生档案是记述和反映毕业生政治面貌、学习经历、思想表现以及家庭状况、奖惩记录等的综合材料,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2、从学校转出的毕业生档案,成为人事档案,并在后续不断记载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政治品质、思想认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以后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中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流程规定:

  (一)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二)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四)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流动人员补充相关缺失材料。

  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流动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五)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

 注意事项:

  1、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具有相同的效力。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档手续。

  3、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材料,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4、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问:档案可以存放在非户籍就业地吗?

 可以!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问: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答:不收取。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问: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填哪个?

 答: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

   问: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
 答:——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