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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档案查询服务平台,佛山学籍档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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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档案查询服务平台,佛山学籍档案查询系统

  将档案挂靠在人才中心,录用、招聘、调动人员身份是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人员或者属外区户口应届毕业生的,办事指南如下:

佛山档案转出申请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个人委托存档: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拟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

  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介绍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4、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注:档案接收单位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需提供有关档案管理权限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材料:

  暂无申请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办理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rsdabzh。

  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选择档案转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整理并密封档案→将档案通过机要寄送至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 接收单位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寄回我单位。


  现管理档案机构在收到调档函10个工作日内未将档案转出或拒绝转出档案(10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并填写完机要信息或审核不通过)。

  四、市直及五区办理地点:

  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机构 电话
禅城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0757-82721491、82709087
禅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中心 0757-82729410
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57-86263487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0757-22238815、22238810
三水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57-87733365、87754777
三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0757-87755633
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757-88880734
  五、相关问答:

  档案调出必须本人现场办理吗?

  确认档案在我中心存放,且由具档案接收权限的机构出具调档函后,可将调档函的原件、写上联系电话的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我中心办理。

  接收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收件人:档案管理部(调档函)

  联系电话:0757-82309093

  佛山市接收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攻略

  一、办理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与佛山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确立接收意向。

  二、申请资料:

  应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已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1、毕业证

  2、身份证原件

  3、工作单位《入职证明》或工作单位已盖章的《人事代理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1、应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由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一门式服务部办理,经毕业生就业部审批并通过后开具《毕业生接收函》。特别注意:如档案需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毕业生,其《就业协议书》的主管部门意见盖“佛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业务专用章”。

  2、已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身份证,及工作单位的《入职证明》(或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人事代理登记表》)到一门式服务部办理,经毕业生就业部审批并通过后开具《毕业生接收函》。

  四、其他事项:

  佛山市外的毕业生,报到证若需改派到佛山,需在毕业日起一年内办理,超过一年,不予办理接收手续。暂缓就业的,可放宽到两年。

  五、受理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地址: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7-82309090、0757-82309091

  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

  各区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禅城区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禅城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确立接收意向,毕业后想将档案存放到禅城区人才中心代理,办事指南如下:

  一、受理条件:

  1、经区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具有大专学历,企业单位经考核合格,且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发展方向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

  2、区外生源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接收单位为禅城区工商登记企业

  二、申请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加盖公章),原件(3份)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禅城区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加盖公章),原件(1份)

  4、禅城区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单位工作的免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意:区外大专学历需提交1年的单位年度考核表,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及1年的社保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2、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初审,录入申请人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开具《收件单》,将材料转交区人社局人才办

  3、区人社局人才办复审,经审核同意,开具《禅城区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并盖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盖章复印留档,将材料转交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4、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发《禅城区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受理地址、时间: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

  五、咨询电话:

  毕业生档案接收:0757-82721491(档案管理科)

  毕业生人事关系接收:0757-82709087(人才资源开发科)

  特别说明:

  如毕业生在佛山市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如市直属医院、市直属学校、佛山四大国有银行、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请毕业生到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申请办理,咨询电话:82309090

  南海区

  区外毕业生接收

  一、办理对象:

  1、来南海区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2、属于专业紧缺可申请接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

  3、暂缓就业的往届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

  二、办理程序:

  1、在网上下载《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填写完整并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连同以下材料送到10号业务窗口办理:

  (1)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

  (4)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的提供婚姻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接收大专毕业生提供《用人专题报告》

  三、办事流程:


 
  四、受理机构:
  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0号业务窗)。咨询电话:0757-86263487

  区内毕业生接收

  一、办理对象:

  已就业的南海区内应届毕业生,一般为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中专毕业生的办理办法请浏览www.nhrc.com.cn。

  二、办理程序:

  提供以下材料到10号业务窗口办理: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学校和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四、受理机构:

  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0号业务窗)。咨询电话:0757-86263487

  顺德区

  一、办理程序:

  1、登录http://www.sdrc.gov.cn,进入办事频道的毕业生页面,点击“毕业生接收申报和修改”栏,如实填写《佛山市顺德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以下简称《就业登记表》),上传提交并打印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加具“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公章。

  2、将《就业登记表》送交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审核通过后办理接收函,再把接收函交回学校。

  (1)办理条件:区内生源毕业之前要转档案回顺德的;区外生源在毕业之前在顺德区找到工作单位,需要转档案的;

  (2)所需材料:《佛山市顺德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单页A4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属顺德生源且档案挂靠在顺德人才中心的应届毕业生,应该如实填写工作单位,表格上无需盖章);

  (3)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模板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

  (4)办理接收后可上网查询档案是否到达我中心。

  二、受理机构、时间: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62号一楼6、7、8号窗。咨询电话:0757-22238817,22238815,22238810;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有无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可关注“顺德人才”微信公众号,发送“预约”即可预约办事时间。

  三水区

  一、办理程序:

  1、企业接收区外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填写《佛山市三水区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申报备案表》一式二份,“填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提交已加具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区人才交流中心)核准并加盖公章(非公有制企业没有主管部门的由区人才办加具意见)。

  2、区内毕业生提交已加具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区人才交流中心)核准并加盖公章(非公有制企业没有主管部门的由区人才办加具意见)。

  二、受理机构:

  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人办资源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7-87733365;87754777

  高明区

  一、所需材料、办理程序:

  毕业生需提供高明区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或高明区户籍户口薄,区人才服务办审核后出具毕业生接收函

  二、受理机构:

  高明区荷城莲花路25号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8880734

  一、申请人属于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人员,需要将个人档案按商调的程序调入:

   (一)企业从外区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准(商调函);

  (二)企业从外区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准(调动通知);

  (三)企业从外区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准(行政介绍信)。

  (一)企业从外区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准(商调函)

  1、受理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干部身份,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工作单位为禅城辖区范围内单位。

  2、申请资料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商调登记表》(需双面打印,调入单位盖公章),收原件(3份);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历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职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无职称不需要提交)

  (5)如属不纳入国家分配计划的毕业生的学历需提交学历鉴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禅城区工作单位在职证明(加盖公章),收原件(1份);

  (7)禅城区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单位工作的免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办理审批手续

  需4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及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咨询电话:82709087

  (二)企业从外区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准(调动通知)

  1、受理条件

  (1)区人才办已开具《商调函》;

  (2)申请人档案已到区人才办,并审核符合接收要求的。

  2、申请资料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商调登记表》,收原件(2份);

  (2)其它档案内缺的资料。

  3、办理审批手续

  需4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及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咨询电话:82709087

  (三)企业从外区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准(行政介绍信)

  1、受理条件

  区人才办已开具《调动通知》。

  2、申请资料

  迁出地人才中心开出的《行政介绍信》,收原件(1份)。

  3、办理审批手续

  需4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及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咨询电话:82709087

  二、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属于外区户口应届毕业生,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企业接收大中专院校外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核准(接收函)

  (二)企业接收大中专院校外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核准(报到)

  办事指南如下:

  (一)企业接收大中专院校外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核准(接收函)

  1、受理条件

  (1)区外生源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接收单位为禅城区工商登记企业。

  2、申请资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加盖公章),收原件(3份);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禅城区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加盖公章),收原件(1份);

  (4)禅城区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单位工作的免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办理审批手续

  需4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及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咨询电话:82709087

  (二)企业接收大中专院校外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核准(报到)

  1、受理条件

  通过区人才办审核同意接收,申请人已将接收函交给毕业学校或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后,取得《报到证》的:

  对象一:报到证期限在一年内的。

  对象二:报到证期限超一年但不超过两年的。

  2、申请资料

  (1)《报到证》,收原件(1份);

  (2)如属报到时限超一年未报到的,需要另外提交:

  A.与之前开具《接收函》工作单位一致的证明,收原件(1份)

  B.个人未及时报到的情况说明,收原件(1份);

  3、办理审批手续

  需4个工作日

  4、办理地址及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四楼,咨询电话:82709087

  三、禅城户籍的毕业生需将档案挂靠在禅城人才中心的请先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报到完成之后档案可于人才中心托管,报到期限为报到证报到日期计起两年内。

毕业了,档案该如何保管?

  根据毕业去向,由学校转到具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录用的:档案应转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保管。

  2.到民企工作、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档案可转到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3.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转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4.离校未就业的:档案可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到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预约操作方法

第一步:打开佛山人才网(www.fsrlzy.cn),进入“办事大厅”页面,点击服务专区的“预约服务”。

第二步:

预约申请分为“个人预约”以及“机构预约”。此外,页面“预约查询”功能可自行查询预约纪录。

第三步:(个人预约)

个人预约现已开通“开具存档证明”“复印档案材料-成绩单/亲属关系/报到证”“档案接收”“档案转出”“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的服务预约。市民请按需填写办理事项、预约日期、档案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填写完毕后,点击“立即预约”。


第三步:(机构预约)

机构预约现已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机构批量提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机构派专人送递)”“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单位请按需填写办理事项、单位名字、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身份证、预约日期。填写完毕后,点击“立即预约”。

第四步:

如需查询预约情况,请填写信息及手机验证码进行查询,个人预约输入档案人姓名及手机号,机构预约输入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

如未经线上预约的,将由中心工作人员指引进行预约或排号办理。

@毕业生,档案管理看这里!

另外,毕业季即将来临,建议应届高校毕业生将学生档案转至户口所属区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便于查找及办理档案业务。学生档案须通过机要或以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封套进行邮寄,切勿自带档案。(点击查看详情:档案自己拿,违规!)

请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相关业务前,电话咨询户口所属区的人才服务机构。

佛山顺德区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指南

  毕业生接收及报到手续仅作为登记顺德区应届毕业生信息及学生档案到档信息匹配的用途,毕业生接收及报到手续办结不等同与学生档案已到档,因此,请主动关注自己的学生档案去向。

  如何查核毕业生档案是否已寄送至顺德区?

  查询平台: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

  查询网址:http://sdrc.shunde.gov.cn/rczx/

  操作指引:注册并登录→点击个人页面首页→点击“档案情况查询”→查看毕业生档案是否已到档。

  注意事项:每年学校寄出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的学生档案较多,资料录入需耗费较长时间,建议于当年的10月-12月进行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