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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托管指南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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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指南须知

随着毕业季的临近,大学生集体户口托管及迁移等诸多疑问又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按照省、市人社部门要求,回原籍报到的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在县人才中心进行实名登记,以便于进行以后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跟踪服务等,请各位高校毕业生予以配合,未进行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将不允许参加就业见习及享受其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入学户口迁移前,应注意啥问题?


支招: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被录取学校,即可以迁也可以不迁。
但如果大学生们决定不迁户口,也不会对大学毕业后产生什么影响。

大学生毕业后户口,是否可以暂时留在学校?


支招:据了解,大学生毕业后,户口就不能继续留在学校。云南大学生毕业后若没有落实单位,户口可落入云南省教育厅集体户;若不愿意落入集体户的,可以迁回原籍。

未就业的大学生集体户口,毕业后如何托管?


支招:据悉,凡取得毕业资格,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需要继续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可由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托管。

办理落户的毕业生应该提供的材料:①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外省毕业生出具“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②两张半寸黑白免冠近照(参照身份证照片);③身高、血型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提供);④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档案资料: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密封学籍档案;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则不需要提供);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8、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已与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请根据工作单位的实际情况确认档案存放机构:若工作单位有存档资质且接收档案,可由学校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若工作单位无存档资质,且工作单位已委托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存档的,可由学校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若工作单位无存档资质且不委托其他人事代理机构存档,可由学校将档案寄回至原户籍地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一、个人档案的托管

1、对于已经从大学毕业的毕业生来说,可以请学校帮忙保存档案两年或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然后凭借自己的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去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如果大学生在毕业的此后并没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在多年过去以后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可以直接查找相关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通常就能查询得到。

二、我们应该怎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托管地点

1、毕业后,如果打算回老家发展,那么可以将档案转移到老家的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即可。

2、如果我们打算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可以暂时将档案存放到自己当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等待自己考上的公务员或者是考上研究生以后再选择档案的去向。

3、我们在处理自己的档案时如果对档案的存放要求比较高,可以将它存放在一些有资质的第三方档管理机构中,方便我们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


毕业以后请尽快到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确认档案已到,报到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学校将档案发放至本人的,一定要在本年度内按照报到证派遣的单位完成档案托管,档案不能在个人手里长时间滞留且不能私自拆封。如果档案未到,需要尽快联系学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