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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苏州人事档案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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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苏州人事档案如何查询


毕业生档案的查询

  如果学校已将高校毕业的档案转递至苏州市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可以登录“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szrczx/)或通过“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查询。

 查询入口:

  1、“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szrczx/)

  

  

苏州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 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人社部《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二、办理条件
  1.档案在本中心保管
  2.因工作关系变动、升学、退休等终止代理关系
  3.档案中无尚未归还的借出材料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已办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保管手续的,需提供《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保管协议书》原件。
  2.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3.申请人的身份证。
  4.档案转往外地的,需提供详细的寄档地址、邮编等。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程序
  1. 调出人员将所需材料交至我中心1-4号窗口。
  2. 填写《人事档案转出承办单》。
  3.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开具《转档通知》。
  4. 调出人员将《转档通知》交档案室办理出库及邮寄手续。
  注: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提交本人签发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
  (二)在线办理程序
  1.申请人用身份证号注册并登录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szrczx.jsszhrss.gov.cn/Manage/Person/Register),进入“自助服务”界面或进入“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办事大厅”界面,点击“个人档案转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调档函,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在线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办理档案出库及邮寄手续。审核不通过的,给出不通过意见。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限】现场办理:即时;在线办理:一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一楼大厅1-4号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休)、周六上午:9:00-12: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2-65815515
高校毕业生档案正常转移步骤:
  第一步: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备案网上申报,申报后凭单位盖章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至人才服务中心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备案网上申报流程)
  第二步:高校毕业生将盖过章的就业协议书返回学校,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苏州市的高校为高校集体常户口登记表,不涉及转移户口无需提供户口材料)。
  第三步: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查询档案是否已寄至区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网址: http://www.dwrc.cn ),若已到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若未到可与学校的就业部门联系档案的流转问题。
  第四步: 档案托管,户口迁移。毕业生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社保证明、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人事代理承办单(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共服务频道下载)等有关材料到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就业报到、档案托管及落户手续(注:高校学籍档案需已到人才服务中心)。
  第五步: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持盖有吴中区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章的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到相应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没有集体户口的单位可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口须签订集体户口挂靠协议)。
  第六步: 转党员关系。毕业生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至苏州市吴中区组织部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苏州市吴中区苏街 198 号吴中商务中心 B 栋 3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理窗口)。
  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 178 号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三楼服务大厅。(电话:0512-65256937)
  档案邮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 178 号吴中人力资源大厦五楼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电话:0512-65646181)
  1、哪些部门可以保管人事档案?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外,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管理人事档案。非上述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当委托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其人事档案。
  2、毕业时,学生档案该如何转递?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及【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或派专人送取,毕业生档案亦可由学校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3、考上了公务员,档案应该寄送到哪里?
  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单位(或部门)录用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送至相应录用的单位保管。
  4、与非公企业签约了,档案该寄送到哪里?
  毕业生与非公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后,应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协议备案手续,其人事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送至相应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5、暂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暂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往原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6、毕业后准备去国外留学,档案该如何处理?
  毕业后准备去国外留学的,可在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委托保管手续。
  7、怎样才能查到档案是否已到太仓?
  如档案已寄往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可以自主查询是否到档,查询网址:点击进入
已就业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1)在无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
  毕业生已与在苏非公企业等无档案保管权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其档案可由学校直接转递至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所在地的各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用人单位在我市姑苏区的,毕业生档案可转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用人单位在我市其他市县区的,档案转递至相应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2)在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
  已被在苏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单位(部门)录用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至录用的单位保管。
  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szrczx.jsszhrss.gov.cn/。在苏州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可以自助查询档案在库情况。

  2、“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