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个人档案查询/人事档案 /档案查询入口

新闻咨询

首页 > 新闻咨询 > 通知公告

惠州学院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官网入口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惠州学院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官网入口

惠州学院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官网入口,点击进入>>https://jy.hzu.edu.cn/affair/file

惠州学院档案怎么查询?

1.学校,首先咱们可以先看看自己的个人档案是否在学校,学校在毕业的时候会和大家签订一份档案留存协议,如果当时签订了协议,而且咱们毕业没有超过两年,那么咱们的个人档案肯定就是在学校保留了,直接联系相关老师就可以了!

2.人才市场,上面说的如果一开始在学校保留,但是超过两年的时间了,那么咱们的个人档案就会被派遣回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管理了,大家可以联系相关单位,说明情况进行查找呢。

3.还有一种情况也会放在人才中心,如果自己的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那么咱们的个人档案也会被放在这里了!

4.蕞后一个就是单位了,这里说的单位一定是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比如国企事业单位,这种单位是可以接收咱们的个人档案的,如果在这里工作,咱们在办理入职的时候就会把个人档案调到本单位的档案室了!

一、服务内容

(一)在校生

需查阅学籍档案的在校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本学院协助校友工作的辅导员进行报名,并提供查阅申请人的姓名、入学年份(年级)、毕业年份(届)、专业,电话、地址、所需查阅的档案材料、详细收件地址等具体信息,由辅导员进行汇总后,统一交学校综合档案室进行办理和邮寄。

(二)校友

需查阅学籍档案的校友可拨打电话或者发送邮件至惠州学院综合档案室邮箱进行咨询。邮件咨询时,请注明查阅申请人的姓名、入学年份(年级)、毕业年份(届)、专业,电话、地址、所需查阅的档案材料、详细收件地址等具体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需正反两面)、毕业证等身份审核材料。我校综合档案室工作人员将在收到邮件2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审核查阅人的相关材料,并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查阅申请进行办理,查阅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回复。查阅人如需提供邮寄服务,工作人员将通过顺丰快递(到付)进行邮寄所需档案材料。

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杜老师0752-2527890,刘老师0752-2527865。

(二)联系邮箱:das@hzu.edu.cn

三、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保证学生学籍履历清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档案管理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档案的管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就业指导科具体管理。

第三条  档案的接收:新生入学报到时,档案由各系政治辅导员负责接收。在查验档案密封完整后,接收人和学生在《新生档案接收登记表》签名。在各系暂管期间,班主任及有关老师可以查阅学生档案。

第四条  档案的移交:新生入学学籍确认一个月后,新生档案由各系移交学生处,并履行移交手续。

第五条  档案的查阅:出于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和人员可以在学生处查阅档案,如实填写《惠州学院学生档案查阅登记表》。查阅人严禁伪造、涂改、复印档案材料。一般情况,档案资料不借出。

第六条  档案的整理:毕业生毕业时,各系和学生处及时收集并整理档案材料,材料包括高考档案、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实习鉴定表、学士学位授予通知书、在校奖惩情况、报到证副件。

第七条  档案的邮寄:档案整理完毕、装袋、密封后,通过惠州市机要局寄往各人事局、教育局及用人单位。档案材料不准学生个人携带。

第八条  档案的查询:毕业生八月中旬可通过《惠州学院就业信息网》查询档案去向。

第九条  档案的补办:毕业生工作后档案遗失,可以补办。由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出示证明,到学院综合档案室复印相关材料(录取名册、学籍成绩表),到学生处填写相关表格,成档后学生处密封寄往补办人所在单位。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惠州学院档案查询在线申请https://dafw.hzu.edu.cn/borrowApply/borrowApply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