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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个人档案查询系统,深圳高校学籍个人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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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

1、毕业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登陆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测评,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人才引进系统

https://hrsspub.sz.gov.cn/rcyj/

2、回学校提交《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办理派遣

3、学校将档案通过EMS转至《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4、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到档情况

5、毕业生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前往档案接收单位提交报到证、毕业生介绍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大学生】可获毕业生入户申办入口/申办材料/申办流程/申办指南以及档案存放地点等。

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在哪里查询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其他问题解答:

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不可以。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业务须知

一、保管档案类别:
1、委托本中心人事代理的流动人员档案;
2、市人事局接收的院校毕业生档案;
3、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深圳生源及深圳院校毕业生档案;
4、深圳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移交的自动离职人员的档案。

二、各项业务办理程序
1、档案转入:
凡属上述保管类别的档案,可转入我馆保管。档案入库均须填写《档案转入登记薄》,并编上档案号。
若档案是通过机要邮递转入的,可在对方寄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在深圳人才网查询(到档查询网址:http://www.szhr.com.cn/hrmg/index.html#4)
若档案是寄到单位的,单位人事请将档案交到620人事代理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档案转出:
(1)凡委托本中心代理人事业务的人员,如要调出档案,应由接收单位开具商调函,并先到人事管理部616大厅“业务受理窗口” 申办调出相关业务手续。
(2)具有保管人事档案资格的单位,如要领取在我馆中转的学生档案,经办人员应带上《人事立户登记证》、《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和单位的介绍信,并出示个人工作证及身份证件向本馆申请,经审核同意的,给予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其中,如中转档案存放跨年度,本馆按保管档案每份每月20元的收费标准按月计收费用。
3、档案退回:
如干部商调或毕业生分配在中间发生变化,人事档案需退回原处的,可按下述要求办理:
(1)商调退档——由本人或调入单位写退档申请(均需盖调入单位公章),报人事管理部616大厅“业务受理窗口”。
(2)毕业生分配退档——由当事人向毕业学校申请发出调档函,并持函到市人事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处“毕业生就业”窗口审核签字同意后,再到我馆办理退档手续。
办理档案退回均须登记与办理档案转出一样填写相应登记簿。
4、查阅档案:
(1)凡与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查阅员工档案的,可开具介绍2名以上人事干部的阅档证明,向我馆申请。经审核同意的,填写《档案查阅登记本》并到指定的工作间阅档。
(2)有关执法机关如要审阅相关档案,应开具介绍2名以上干部的审档证明向我馆申请,经审验同意的,可在我馆审阅。如有摘录或需复印的材料,要填写《档案查阅登记本》报经我馆负责人审核后办理。
(3)其他无关单位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他人或本人的档案。
5、借用档案单项材料:
委托代理的单位或个人,如有需要,可借用档案内的学籍、职称、入党、商调等材料。借用时,应出示人事代理协议、借用人身份证,并填写借条,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6、接收归档材料:
委托保档的单位或当事人,如有档案相关人的学籍、入党、职称、转正定级、年度考核、任职等重要材料,可交来本馆归档。递交材料时填写《接收归档材料登记簿》经审核鉴别后,再安排将材料归入当事人的档案内。
三、注意事项:
1、个人不得保管、查阅本人和他人的档案;
2、干部档案的转递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组织行为,当事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干部档案是国家的机密材料,务必保持其严密性和完整性,如有残缺破损或未加封条的干部档案,我馆不予受理。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82122113
档案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9室 邮政编码:518023
网 址:Http://www.szhr.com/—人事代理
受理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个人档案存放深圳人才市场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一、人才中心集体户的人员能否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借用本人户口卡或户口卡首页复印件?

答: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现仅办理人事档案业务,如你是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可到原集体户挂靠部门办理户籍业务。

罗湖分部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6大厅。

高新区分部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南路综合服务楼五楼。

龙华分部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楼208A。

中心区分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三楼东。



二、党组织关系人事档案服务中心能否接收?

答: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现仅办理人事档案业务,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



三、如何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在人事档案服务中保管?

答:

1、可在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到档查询(能查我中心全部档案)、个人信息查询(能查已跟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档案)。

2、可凭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查询



四、人事档案服务中心能否代办职称评定?

答:人事档案服务暂无代办职称评定业务。



五、档案在我中心通过机要方式转出接收单位未收到,如何查询?

答:档案从我中心机要方式转出一般省内半个月到达,省外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一般档案寄出4个工作日后,机要号才由机要局反馈回我中心。我中心收到机要号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发短信形式通知给本人或经办人告知机要寄出时间和机要编号。

因机要方式不同于其他快递,无法保证规定时间内或能实时查询进度,但正常在规定时间内都能到达。如果超过时间未能到达,请与我中心联系。(电话:0755-82408888 、邮箱:88123234@szhr.com、本人或委托人也可到我中心申请查询)。



六、办理档案转出之前需要做什么?

答:(1)先核实档案是否在我中心保管。

(2)在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引进(调干、调工、招工、毕业生、留学生)建议先到深圳市人才中心原代理部门领取入深调令再提供(商调函、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调出。

(3)党员组织关系在市人才联合党委的,需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才能办理档案转出。

注:高新区分部代理人员除外,因高新区分部资料已全部转入档案服务中心,可备齐材料至人才园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转出。

注:户籍在我中心的代理人员,需先迁户后调档



七、档案材料借出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先核实档案是否在我中心保管。

(2)本人凭身份证可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办理(如属委托代办的,则除提供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八、开具各类证明所需的材料,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人事档案服务中心能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包括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赴港工作同意书、公务员或研究生政审、上海居住证档案信息核查表等。

一般来说,开具上述各类证明,首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如属委托代办的,则除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涉及到个人经历证明的,如工作及学习相关经历,则需依据实际要求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原件,如: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在职证明原件或学籍材料原件等。若档案内无相关经历记载,则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依据其个人档案内实际记载的情况,如实开具经历证明(“经审档,档案内无XXX相关记载。”)。

如亲属关系证明中涉及需填写身份证号相关信息的,还需提供其亲属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涉及到公证处各类出生公证证明表格盖章的,还需依表格要求准确填写,与窗口工作人员明确指示需要盖章的位置,以免造成错误填写。

有关上海居住证档案信息核查表(下称“核查表”)的填写,需连同外调联系函、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核查表填写完毕后,办事人员需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联系方式,材料将直接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通过机要方式转递到对方机构,无需本人再将材料取回交付。



九、档案从外地机要寄到深圳,几天能到达?如何查询到档案情况?

答:机要投递档案,根据路途的远近,所需的时间是不同的。从档案交寄给当地机要局开始计算,省内寄出的,约7个工作日可以送达收件单位;省外寄出的,约15个工作日可以送达收件单位。

我中心档案查询网址:www.szhr.com.cn,在“到档查询”界面中输入姓名即可查询。

为保障个人隐私,我中心供查询的信息无出生年月日显示,所以要注意来档时间和来档单位,以确认是自己的档案,而非同名的其他人的档案,如有疑问,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查询。



十、我毕业几年了,现在档案不知道在哪里,该怎么办?

答:学生毕业后,学校对学生档案一般会作如下处理(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1)将档案寄回学生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2)跨省就读的,学校还可能将档案寄往学生户籍所在省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将档案寄往与学生签有《就业协议》的单位或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4)档案仍留在学校,或由学校代为管理。

您在查询档案前,请先咨询您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了解清楚您的档案在什么时间,投送到什么单位,机要号是多少,并在查询到档情况时将这些信息告知我方工作人员,以便核实、查找您的档案。



十一、我在深圳的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已为我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将档案寄到了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我怎样将档案取回交接收单位?

答:提供以下材料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代办,还需代办人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3)档案接收单位向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

材料准备齐全后,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取号办理档案调出。



十二、我不在深圳工作,户口也不迁来深圳,但学校却将档案误投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请问如何办理退档手续?

答:该档案只能退回学校、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以及工作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办理程序如下:

情况1.档案退回学校提供:

(1)《派遣证》或《报到证》原件。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情况说明;如请人代办,还需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情况说明及委托书。

情况2.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供:

(1)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向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原件。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人代办,还需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3)家庭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的,提供盖有集体户单位公章的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

情况3.档案退回工作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提供:

(1)工作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向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原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人代办,还需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材料受理之后,档案由我中心机要寄出。



十三、我委托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但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了我,怎样将档案交至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答:首先,请尽量与学校沟通,请求学校将档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我中心。

其次,毕业生自带档案到我中心的,档案必须由调出单位密封并盖骑缝章,密封条上未盖调出单位骑缝章或封条破损,我中心不予接收档案。



十四、深圳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批量提取本单位已办理毕业生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办理?

答:(1)请先将要提取档案的名单制作成EXCEL表格,要求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可在人才网上查询)、毕业生接收时间(即毕业生介绍信落款的时间)、毕业生接收的业务流水号(毕业生介绍信上有此号码)、取档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名单请按档案号进行排序,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业务邮箱:88123234@szhr.com。

(2)我中心审查贵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后,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电话通知贵单位人事经办人,贵单位人事经办人持下列材料到我中心提取档案:

①贵单位向我中心开具的商调函,商调函一定要写清楚由贵单位的哪位人事干部提取档案。

②提取档案的名单,该名单应与发送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的名单一致,并加盖贵单位公章。

人事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贵单位人事经办人和我中心工作人员共同清点档案,双方在档案转递单上签字。

(5)贵单位将毕业生档案自带回单位。



十五、档案内哪些材料可以借阅?如何办理借阅?

答:一般情况下,下列档案材料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借出,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借出,还需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1)入深调令:

调干入深圳的提供《调动通知》;

毕业生接收入深圳的提供《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留学生接收入深圳的提供《留学生行政介绍信》;

调、招工入深圳的提供《招用员工通知》或《积分入户通知》。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初、中、高级),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等。

(3)履历材料等,只能复印后加盖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公章。

(4)党籍材料的,需要开具党组织介绍信及身份证才能借阅



十六、新的档案材料,如何归档?

答:新增加的档案材料,一般有以下几项:

(1)年度考核登记表

(2)职称评审材料

(3)转正定级材料

(4)就业登记信息表

(5)离职证明

(6)劳动合同

(7)任免材料

(8)入党材料(须由有关党组织密封后送我中心归档)

(9)后续就读高等院校并获得对应学历后的学籍档案材料(学籍档案须由学校密封,并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后,与学历学位验证证明一起归档)。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按要求送至深圳福田区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归档手续即可。

申请材料及流程

1、查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查档单位出具介绍相关查档人员查档事由的介绍信原件,须注明被查档对象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2)两名或以上人事干部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

(3)如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因工作需要复印档案材料取证的,须开具取证介绍信报我中心负责人审核。如单次审档超过6份档案,请先和我中心预约,提前取档以便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预约流程:单位经办人发送审档需求邮件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公共邮箱rsdafwzx@szhr.com,并将预约审档的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

汇编成Excel电子表格附件在邮件中,等候受理审核,邮件通知预约结果。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规定的查档申请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登记

4、工作人员将档案交查阅人查阅

5、查阅后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

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区域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82408888

市级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福田区新洲南路沙尾工业区309栋B座

83456510

福田区

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

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统建楼业务楼3楼

25433733

罗湖区

南山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408档案室

26667551

南山区

盐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

25558499

盐田区

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一楼

27788501

宝安区

龙岗区人事服务中心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3楼1319室

28943908

龙岗区

光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智慧城A2栋601

82408888

88211317

光明区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心

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六楼

85208603

坪山区

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23332027

龙华区

大鹏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B8栋1楼党政服务区

28333161

28333823

大鹏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