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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毕业生档案查询,晋中学院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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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毕业生档案查询,晋中学院档案查询

新生档案的移交清单

1、普通高考类新生档案

(1)高中档案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表

(3)考生当前信息

(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2、专升本类新生档案

(1)专科档案

(2)专升本类考试考生报名表

(3)考生当前信息

(4)专升本类考生体格检查表

3、对口升学类新生档案

(1)中等职业学校档案或高中档案

(2)对口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表

(3)考生当前信息

(4)对口升学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

注意:有关党团组织的材料移交到党组织、团委。

1、乘车路线:

1.太原火车站:乘坐902路(五一东街)公交汽车至省高校新区站(晋中学院南门)。

2.太原南站(高铁站):乘坐909路公交汽车至太原理工大学站(晋中学院北门)。

3.榆次火车站:乘坐5路公交汽车至省高校新区站(晋中学院东门)。

4.晋中汽车站、晋中高铁站:乘坐205路公交汽车至太原师范学院公交站,步行至晋中学院北门。

5.武宿机场:至汇通路乘坐902路或者909路公交车至晋中学院。

6.自驾: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2.有高考和高中纸介质档案省份的考生,其档案由当地招办邮寄至晋中学院教务部招生科或自带交至所在系。学生报到时,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入学后交给所在系。

3.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肝疫苗和甲肝疫苗接种情况的预防接种证或当地接种单位出具的预防接种报告单,入学后进行查验。如未完成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于当地或来校后进行补种。

新生档案移交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临时档案袋请自备,每人一个档案袋,本系尽量统一,临近毕业时再统一从档案馆领取正式的档案袋。

2、各系将学生入学材料全部审核完毕后直接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并密封加盖公章,档案袋封皮上要写清学生个人信息及内装材料清单。

3、高考试卷、学位论文及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的论文均不在归档范围;团员证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均不在归档范围,应由学生本人保存;除高考成绩和高考志愿表的信封应保留外,其它材料的信封均不在归档范围,应当撤出。

4、以系为单位移交档案,务必严格按照学号顺序依次排列(由小到大排序)。

5、需要移交档案馆的表格如下:

(1) ①《2023级新生入学档案移交统计表》②《晋中学院2023级普通高考类新生入学档案材料交接表》③《晋中学院2023级专升本类新生入学档案材料交接表》④《晋中学院2023级对口升学类新生入学档案材料交接表》,并将以上表格的电子版(格式:系+2020级新生档案各种移交表)发送到 jzxydagdas@163.com ,纸质版移交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份放在各班级档案最前面,一份交档案馆,一份各系兼职档案员保管。

(2)《学籍登记表》,此表一式三份,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学生临近毕业时,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袋,一份以班为单位装订成册移交档案馆、一份各系留存。

6、移交时各系兼职档案员必须在现场履行移交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可开具介绍信委托其他人员移交,明确所办理业务及办理人员身份。

网上业务办理

1.档案查询服务

登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个人办事→我要查询→档案存档情况查看→结果。

2.档案转出服务

登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个人办事→档案服务→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网上办理→选择办理地区→选择档案转出→依照页面提醒上传所需材料→提交完成。

邮寄或邮件形式业务办理

1.开具调档函服务

个人可以将申请所需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转入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发送至中心对公邮箱(jxjcggfwbsdt@163.com)申请开具调档函,待工作人员审核后开具调档函,可到付邮寄也可以扫描后发送至个人邮箱。

邮寄办理收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三楼,下同。

2.档案转出服务

个人可以将调档所需材料(如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调档申请书等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至我中心或拍照上传发送至中心对公邮箱(jxjcggfwbsdt@163.com)申请办理档案转出业务,待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后,档案由我中心通过机要渠道或EMS渠道寄至发函单位。

3.出具档案相关证明及政审证明服务

个人可以通过发邮件或邮寄政审公函相关材料至我中心,待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出具证明后,可以到付邮寄或扫描后发送至个人或单位。

4.报到证遗失补办服务

个人可以将申请所需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书等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至我中心或拍照上传发送至中心对公邮箱(jxjcggfwbsdt@163.com)申请开具报到证遗失证明,待工作人员审核并出具报到证遗失证明后,可以到付邮寄或扫描后发送至个人。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电话咨询业务办理

1.档案服务咨询电话:0791-86371944。

2.报到证服务咨询电话:0791-8855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