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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个人档案查询系统,济南学籍档案在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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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个人档案查询系统,济南学籍档案在线查询

济南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三种方式查询档案流向。

①微信关注“济南大学生就业”公众号,通过在线查询查找档案流向。

②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jnhrss.jinan.gov.cn/)”,在快捷入口,点击“毕业生档案查询”模块,录入学生姓名和毕业院校全称查询档案去向。

③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首页(
http://jnjy.jnhrss.jinan.gov.cn/)点击“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济南生源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

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高新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到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永庆街3号

电话:0531-86126156

历城生源到历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31-88066063

长清生源到长清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31-87229014

章丘生源到章丘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31-83230764

平阴生源到平阴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31-83101609

济阳生源到济阳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31-84235003

商河生源到商河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31-84874730

济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永庆街3号现场办结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000531-86126156

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转递?转递错误的档案如何处理?档案去向如何查询?

1.济南生源非师范类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进行接收和转递?

①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直接由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接收。

②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由毕业生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托管。

③省外院校毕业生档案由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接收,完成信息审核后,转递至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离校后转递错误的档案如何处理?

①省内非济南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将统一转至山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处理。

②报到证派遣至单位并已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将于年底整理封装后退回原寄出地。

3.济南生源非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

①登陆“济南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档案查询”模块,录入学生姓名和学校全称查询档案去向。

②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点击“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③联系电话:0531-87081621(正常工作时间)。

一、档案接收

省外院校济南户籍离校未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由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接收,完成信息审核后,转至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省内院校济南户籍离校未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直接由户籍地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接收保管。

二、档案邮寄

毕业生档案邮寄时需密封加盖公章后放入机要袋或EMS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封套,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公章。严禁个人携带档案转递!

三、档案查询

1.登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

2.关注微信公众号“济南人社”-业务查询-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

四、邮寄信息

省外院校济南户籍离校未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收信息

档案接收单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部门: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校毕业生服务处

联系电话:0531-87081621

档案接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2399号406档案室

毕业生一定要知道这些常识:

1、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2、“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学籍档案”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了毕业生的高考成绩、在校期间表现、家庭情况、奖惩情况等。如毕业生离校后未落实就业,档案将由学校转递回生源所在地。如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且报到证派往该单位的,其档案将由学校转至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是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接收,这时的“学籍档案”就成为了“人事档案”。如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仍可通过派遣手续转为“人事档案”。

3、为什么档案不能放在毕业生自己手里吗?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等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4、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持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并到档案所在区县人才中心提取党员材料后,将组织关系落到户口所在街道党工委。

已就业的毕业生,其组织关系落到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