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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转移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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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转移所需材料

毕业生接收、报到程序

  A、接收毕业生程序:

  1. 要毕业生的单位确定人选后,填写“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求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 用人单位将填写好的“需求表”(一式三份)报我局调配科,待批准后,调配科、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另一份由用人单位送往毕业生所在学校学生部门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B、毕业生报到程序

  1. 填写“调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带本人就业报到证。

  2. 档案送到(寄)到人才中心。

  3. 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4. 需落户的毕业生去人事局调配科办理有关手续


档案调入程序

  A、单位存档:

  1. 委托存档单位持原单位(人才存档机构除外)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信,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

  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持表到我处开具商调函。

  3.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4. 档案交人才中心,人事关系经中心盖章后交存档单位保管。

  B、个人存档:

  1. 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函)、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等原因可持户口簿)、本人 近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黑白均可)。

  2. 填写(海淀区流动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式两份。

  3. 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或商调函)。

  4.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5. 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

  氵:1. 单位存档每年1—3月缴费,标准240元/人、年;

  个人存档需在档案调入时交费,标准20元/人、月,每次至少交半年

  2. 需办理集体户口、出国政审者应预交两年存档费;

  3. 个人存档提前调出时,存档费不退;

  4. 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须出示。



毕业生档案转移流程

一、办理转档

1. 档案调往本市单位:

(1)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办理转档手续,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往本市单位。

(2)本市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调档函及本人有效证件办理转档手续,档案可由本市单位工作人员直接携带。
2.档案调往外省市单位:

(1)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办理转档手续,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往外省市单位。

(2)外省市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调档函及本人有效证件办理转档手续,档案可由外省市单位工作人员直接携带。

3.档案调往本市户口所在地: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户口本(户籍证明)办理转档手续,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4.档案调往外省市: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外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调档函办理转档手续,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往外省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办理档案商调

(1)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单位开具的商档函至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商调相关事项,商调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至档案室办理档案商调手续,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往外省市单位。

(2) 外省市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商档函及本人有效证件至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商调相关事项,商调事项办理完毕后至档案室办理档案商调手续,档案由外省市单位工作人员直接携带。

三、办理阅档

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至档案室阅档,介绍信上注明阅档人员姓名,阅档人不能为存档人员本人。

四、办理各类相关证明

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存档人员档案管理卡或存档人员有效证件办理未刑证明、经历证明、存档证明、亲属证明及开具流动人员介绍信、办理公共户所需的相关档案材料、政审材料、报考上一级学校成绩单复印、职称评审盖章等各类证明材料。

五、办理档案材料归档

单位工作人员或本人携带需要归档的材料至档案室办理补充材料归档手续,退工单归档至中心受理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档案转移注意事项

1.调档函包括调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机要接收地址、调档单位名称、调档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单位公章加盖清晰.

3.办理阅档介绍信上注明阅档人员姓名,阅档人不能为存档人员本人。

4、档案和户口同时挂靠中心人员需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方可办理档案转移。

人事档案的材料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转正定级表;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原)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

  其他材料


档案调出程序

  A、单位存档:

  1. 持接收单位的调函和由原单位取回的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2. 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3. 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调出手续。

  B、个人存档:

  1. 被调入单位开具商调函,如单位决定调入可直接开具调函(令)。

  2. 人才中心负责转移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3. 交回“存档证”。

区内调动程序

  A、单位存档调往单位存档:

  1. 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由调入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3. 本人持原单位开出的.行政、工资等关系及以上表格来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管理部)转换

  手续,到调入单位上班。

  B、单位存档调往个人存档:

  1. 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持原单位开出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行政介绍信)、身份证或户口本来人才中心办转换手续。

  3. 发给个人存档证。

  C、个人存档调往单位存档:

  1. 调入单位系在我中心集体委托存档的代理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

  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人才中心负责向代理单位转移行政、工资介绍信,去调入单位上班。

  3. 交回“存档证”。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相关知识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接收范围

1.在当地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并且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全国各省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2.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当地的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方式

派遣至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委派专人统一送达或统一邮寄至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严禁学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查询方式

方法一:登录毕业院校官网—点击“毕业生档案信息查询”(网站首页右侧“快速查询”栏目下)—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查询”。
方法二:关注毕业院校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之窗”—点击“档案服务”—点击“毕业生档案信息查询”—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