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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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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业务指南

存放档案须知:

如果您未就业,请联系户籍地县区一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存档;如果已就业,可以将档案存放在户籍地县区一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不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只接收在市级以上(含市级)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人事档案。(具体请咨询人事社保代理科)

常见归档材料有哪些

一、学历材料:国内获得学历的,为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须密封);国(境)外获得学历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  、职称材料: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和职称评审(初聘)表或执业资格的评审(认定)表或考试报名登记表;
三 、加入党团(含民主党派)的材料(须密封);
四、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及离职材料;
五、奖励材料(正式文件原件);
六、处分材料(正式文件原件);
七、更改姓名或年龄的材料;
八、计划生育材料,含结婚证复印件(须审核原件);
九、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归档材料。

档案转出办理材料:

(一)个人委托存档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调档函》原件一份;
3.非本人经办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单位委托集体存档
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调档函》原件一份;
3.单位同意转档证明原件一份。
4.非本人经办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相关业务说明:

1、毕业生档案查询:毕业生档案转寄机要编号及退回情况查询,请登陆工部网站,点击<档案查询>栏目,下载相关表格自行查看。

2、档案借阅归档业务:请党务负责人携带《研究生人事档案借阅单》(在辅导员处签字盖章)及有效证件在档案室开放时间前来办理。

3、已毕业学生如有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相关业务者请下载在附件中下载《个人档案办理授权委托书》签署完整后,请被委托人携带有效证件、委托书在档案室开放时间前来办理。

4、档案室不提供任何属个人行为的档案资料的查询、提取、复印等服务。如有需要查询的,请联系辅导员按档案查询业务程序办理;提取、复印等此类需要概不受理。就业季来临前,请同学们提前收集相应资料做好就业准备。需要原学历成绩单的请联系原学校档案馆。

5、办理退学的同学调取档案,请携带退学证明及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在档案室开放时间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

档案转出须知:档案转递业务属于对公业务,请务必在《调档函》上注明转递方式和接收地址。通常档案以邮政快递EMS或机要转递至调档单位,档案不得给个人邮寄。(未开通机要单位不得要求机要转递,如果调函未注明邮寄地址,取档人提供的地址错误造成档案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个人档案办理授权委托书

                 
本人因                                 不能亲自到学校办理                           等档案相关手续。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处理代办事项。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承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摁手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摁手印):            
受托人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