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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应如何补建档案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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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应如何补建档案,办理退休

档案丢失应如何补建档案流程:

1.先回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以工人身份重新建立一份档案,然后找关系,把这份工人身份的档案直接从劳动局拿出来!
2.然后找当地教委,重新开具“报到证”,在当地找一个可以挂靠的单位,用新开的“报到证”,在挂靠单位所属地区的人才服务中心重新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就变成"“干部身份”了!(再通过挂靠单位办理个“离职”手续,把档案以个人名义存档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这样方便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因为人才引进手续是需要调档案的)
3.然后找现在的单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这样,你就有档案了,并且是“干部身份”。
4.注意:以上3点,都需要找朋友托关系,才有可能办理成功!然后我所指的“人才服务中心”,是当地“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机构!

知识点:

1.用人单位弄丢档案,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且应及时帮助员工补办档案。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影响职工不能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由职工单位或主管部门解决和落实相关待遇。

2.退休办理时要规避一个误区,不是所有符合退休年龄的都可以办理退休,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1)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或者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实际缴费年限5年的(此年限为沈阳市要求,全国各地会有一些差异)。

(3)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只有符合退休条件,且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您所在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时,且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一致,方可办理退休。

办理养老保险退休需要的材料:

1、需要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增发待遇资料及复印件、一寸相片二至三张、个人档案和养老金手册或关系接续卡。
2、如果是单位职工办理退休,由单位经办人员在退休审核后5日以前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号报待遇科,20日后通过银行代发上帐。
3、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才办理退休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0日后用缴费时开的存在直接领取养老金。

档案丢失应如何补建档案

1: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备案;

注意:凡属档案丢失补办的,按照劳动保障管理权限进行属地化认定的原则,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经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部门设立、批准,省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及在省统筹行业所属企业,其审核、认定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

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补办档案,个人积极配合补办工作;

(1).在补办时要尽量将职工档案补齐,或者将要件补全。要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到该人原始招工部门、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若因客观原因,档案要件实在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3:用人单位携带补办完的档案,协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人事档案补办实用流程有哪些首先和人才机构(县处级以上人才或者具有人事权的县处级单位也可以)沟通,建立一份职工档案,然后再行补办档案材料。先建立一份职工档案很重要,否则接下来的档案没有地方接收也是不行的。

补建职工人事档案,要带着所有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要求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且能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进行补建。

如果单位不存在,而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这时劳动部门将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丢失档案的职工从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依据获取的《补建档案材料卷宗》要求,依次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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