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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个人档案查询电话,锡林郭勒毕业生查询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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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档案查询的地址:

http://61.134.97.222/xbdpq/cx/login.asp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

锡林郭勒盟大中专毕业学生查询档案方法

 一、档案邮寄注意事项

(一)各高校毕业生可邮寄档案至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以机要或邮政EMS高校毕业生专用通道方式转递。

(三)报到证抬头填写: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如有需要可到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11号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大厅东侧档案业务科。

联系电话:0479-8232003

二、各旗县市(区)档案接收地址

1.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

收件人:敖晶晶

联系电话:0479-8224294

邮政编码:026000

2.二连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人才交流中心(党政大楼二号楼四楼425室)

收件人:武志勤

联系电话:0479-7524197

邮政编码:011100

3.阿巴嘎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件人:张建民

联系电话:0479-2028605

邮政编码:011400

4.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达日罕街就业服务中心108室

收件人:苏布登格日勒

联系电话:0479-2522464

邮政编码:011300

5.苏尼特右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3楼33号窗口

收件人:鲁宁

联系电话:0479-7222264

邮政编码:011200

6.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件人:苗梅梅

联系电话:0479-3222925

邮政编码:026300

7.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1室

收件人:王蓉莉

联系电话:15048961880

邮政编码:026200

8.镶黄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巴音街人社大楼308室

收件人:乌云高娃

联系电话:0479-6221950

邮政编码:013250

9.正镶白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收件人:奥其

联系电话:0479-6520753

邮政编码:013800

10.太仆寺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

收件人:董海宇

联系电话:0479-5238789

邮政编码:027000

11.正蓝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室

收件人:嘎丽巴

联系电话:0479-4225017

邮政编码:027200

12.多伦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东二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收件人:王荣华

联系电话:0479-4529641

邮政编码:027300

13.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

收件人:苏慧婷

联系电话:0479-3351238

邮政编码:026321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览表

序号 机构全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区本级
1 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东街大学生创业园8号楼1楼 0471-6601322 内蒙古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呼和浩特市
2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大学生创业园8号楼1楼 0471-3812167 呼和浩特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回民区中山西路41号 0471-3824601 呼和浩特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 和林格尔县就业服务中心 和林格尔县呼和浩清路西812号 0471-7191512 和林格尔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 托克托县就业服务中心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04室 0471-8528706 托克托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 武川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武川县可镇迎宾路西人社局大楼 0471-8822762 武川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 清水河县就业服务中心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 0471-7914198 清水河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 土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股 土默特左旗察素旗镇敕勒川大街土左旗人社局3楼310室 0471-8119688 土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包头市
9 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服务中心 昆都仑区阿尔丁南大街人和大厦41号 0472-5221847 中国包头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 包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1楼 0472-7909858 包头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 昆都仑区就业服务中心 昆都仑区阿尔丁北大街和兵工路交叉口昆北办公大楼10楼 0472-5990247 昆都仑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 青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青山区劳动路11号青山区市民大厅D座 0472-3616078 青山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 东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东河区巴彦塔拉西大街6号人力资源市场 0472-6180116 东河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4 九原区就业服务中心 九原区区政府东附楼1楼 0472-6939715 九原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5 石拐区就业服务中心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就业服务局 0472-2730895 石拐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6 固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固阳县新区郁秀佳苑1号底店 0472-8125180 固阳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7 土默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大西街吴坝路民生大楼13楼1309室 0472-8882286 土默特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乌海市
18 乌海市就业服务中心 海勃湾区人民北路42号文体中心南厅 0473-3158035 乌海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9 海勃湾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海勃湾区政务中心714室 0473-3890239 海勃湾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0 海勃湾区就业服务中心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0473-3890096 海勃湾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1 海南区就业服务中心 海南区老石旦东街11号 0473-4022957 海南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乌兰察布市
22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集宁新区永安路与致远路交叉口西南角市人社局综合大楼6楼 0474-8150239 乌兰察布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3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5号楼239室 0474-8188603 集宁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4 察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就业股 察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4楼402室 0474-3912047 察右前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5 察右中旗人才交流中心 察右中旗政务服务中心407室 0474-5902866 察右中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6 察右后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察右后旗白音查干镇民生服务大楼6楼 0474-6201440 察右后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7 察右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股 察右后旗白音查干镇民生服务大楼6楼 0474-6204894 察右后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8 四子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信息管理股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人社大楼4楼 0474-5202636 四子王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29 四子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人社大楼312室 0474-5202636 四子王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0 化德县人才交流中心 化德县长顺镇人社局4楼 0474-7914206 化德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1 化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 化德县长顺镇人社局5楼 0474-7914206 化德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2 凉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凉城县青林路交通局2楼204室 0474-4202179 凉城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3 卓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股 卓资县新民街人社局 0474-4900883 卓资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4 卓资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卓资县滨河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0474-4906855 卓资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5 兴和县就业服务中心 兴和县民生服务大楼5楼 0474-7212579 兴和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6 兴和县社会保障局 兴和县民生服务大楼1楼 0474-7216020 兴和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7 丰镇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丰镇市新丰家园对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74-3255717 丰镇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38 商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中心3楼305室 0474-6917521 商都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通辽市
39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科尔沁区和平路616号 0475-8580699 通辽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0 科尔沁左翼中旗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科左中旗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 0475-3211062 科尔沁左翼中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1 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扎鲁特旗乌力吉木仁路北侧人社局1楼西大厅 0475-7229886 扎鲁特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2 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霍林郭勒河东新区综合馆A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475-7928802 霍林郭勒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3 科尔沁区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科尔沁区建国路28号 0475-8250817 科尔沁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4 开鲁县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开鲁县辽河大街10号 0475-6212575 开鲁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5 库伦旗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库伦旗库伦镇东梁新区人社大厦4楼409室 0475-4777561 库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6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912号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1楼 0475-4217275 奈曼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7 科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科左后旗博王大街西段 0475-5555134 科左后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赤峰市
48 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203室 0476-8368844 赤峰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49 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红山区昭乌达路22号 0476-8243360 红山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0 松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松山区松北综合场馆5楼 0476-8466639 松山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1 元宝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元宝山区平庄内环北路 0476-5850776 元宝山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2 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 宁城县政府大楼515室 0476-4276543 宁城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3 林西县就业服务中心 林西县林西镇兴林路82号 0476-5323960 林西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4 林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林西县林西镇兴林路82号人社局312室 0476-5322586 林西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5 翁牛特旗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翁牛特旗乌丹行政办公区4号楼806室 0476-6360535 翁牛特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6 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171号政务服务中心513室 0476-3758119 喀喇沁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7 敖汉旗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敖汉旗党政综合楼东人社局105室 0476-4323155 敖汉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8 敖汉旗就业服务局 敖汉旗新惠河东新区新州街62号就业服务局9楼910室 0476-4323556 敖汉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59 巴林左旗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区契丹大街258号人社局404室 0476-7869029 巴林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0 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507室 0476-6210808 巴林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1 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阿鲁科尔沁旗天元大街西段61-9号就业服务中心2楼办事大厅 0476-7226638 阿鲁科尔沁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2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克什克腾旗党政综合楼422室 0476-5235280 克什克腾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鄂尔多斯市
63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市人社局2楼 0477-8586203 鄂尔多斯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4 东胜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东胜区铁西东胜区党政大楼111室 0477-8380702 东胜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5 达拉特旗人才劳务服务中心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园综合楼达拉特旗就业服务局2楼 0477-2259011 达拉特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6 准格尔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准格尔旗薛家湾党政大楼西副楼318室 0477-3970482 准格尔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7 伊金霍洛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金辉大厦523室 0477-8691792 伊金霍洛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8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大街就业服务局 0477-6639456 杭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69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部 鄂托克旗布日都路与木凯淖尔街交汇处西100米政务服务中心B座1楼102室 0477-6213244 鄂托克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0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吉拉西街2号 0477-7625531 鄂托克前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1 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 乌审旗嘎鲁图镇政务服务中心1楼 0477-7220231,0477-7220770 乌审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2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乌兰木伦河南岸CBD-X1-2楼C区 0477-8599902 康巴什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巴彦淖尔市
73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 临河区新华西街人社局6015室 0478-8527210 巴彦淖尔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4 乌拉特前旗人才交流中心 乌拉特前旗振兴大街政府大楼1楼123室 0478-3211597 乌拉特前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5 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锦后旗陕坝镇塞上东路政府院3号楼2楼203室 0478-6622394 杭锦后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6 五原县人力资源中心 五原县兴原路政务服务中心7楼724室 0478-5228636 五原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7 磴口县人才交流中心 磴口县人民北路与东风街交叉口北100米政务大厅3楼317室 0478-4268689 磴口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8 乌拉特中旗人才服务中心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党政办公大楼1013室 0478-5911175 乌拉特中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79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乌拉特后旗那仁宝力格街人社局301室 0478-4666642 乌拉特后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0 巴彦淖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3002室 0478-8527384 巴彦淖尔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锡林郭勒盟
81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11号劳动保障大厦3楼 0479-8222830,0479-8232003 锡林郭勒盟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2 锡林浩特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锡林浩特市重庆路与振兴大街交汇处市法院南侧500米路西人社局503室 0479-8224294 锡林浩特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3 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锡林浩特市重庆路南段司法综合楼703室 0479-8231838 锡林浩特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4 正蓝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正蓝旗上都镇腾飞路人社局2010室 0479-4225017 正蓝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5 正蓝旗就业服务中心 正蓝旗上都镇腾飞路人社局3楼 0479-4222365 正蓝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6 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人社局1楼 0479-2522128 苏尼特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7 阿巴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阿巴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0479-2028605 阿巴嘎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8 多伦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多伦县东二环税务办公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 0479-4529641 多伦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89 太仆寺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太仆寺旗宝昌镇建设南路与宝昌大街交叉口北50米太仆寺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室 0479-5238789 太仆寺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0 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人社局3楼311室 15048961880 西乌珠穆沁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1 西乌珠穆沁旗就业服务中心 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乌珠穆沁街人社大楼4楼 0479-3521790 西乌珠穆沁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2 正镶白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正镶白旗明安图新街人社局3楼 0479-6520753 正镶白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3 正镶白旗就业服务中心 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新区就业局2楼 0479-6521909 正镶白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4 东乌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人社局3楼 0479-3222925 东乌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5 东乌旗就业服务中心 东乌旗党群服务中心2楼南厅 0479-3225813 东乌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6 苏尼特右旗人才交流中心 苏尼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3楼 0479-7222264 苏尼特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7 苏尼特右旗就业服务中心 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劳动保障大楼3楼 0479-7222814 苏尼特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98 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 乌拉盖管理区东风大街22号人社局 0479-3351238 乌拉盖管理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二连浩特市
99 二连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连浩特市党政大楼2号楼319室 0479-7524917 二连浩特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呼伦贝尔市
100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新区民生大厦3楼人力资源大厅 0470-8221263 呼伦贝尔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1 海拉尔区就业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海拉尔区党政办公大楼 0470-8116109 海拉尔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2 阿荣旗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阿荣旗那吉镇滨河西街逸兴路13号 0470-4216698 阿荣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3 新巴尔虎左旗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新巴尔虎左旗中央街就业局4楼 0470-6606615 新巴尔虎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4 陈巴尔虎旗综合保障中心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北三环综合保障中心1楼大厅 0470-6778015 陈巴尔虎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5 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牙克石市胜利东街22号 0470-7300816 牙克石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6 根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根河市得耳布尔街 0470-5227722 根河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7 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17号人社局332室 0470-5624444 鄂伦春自治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8 莫旗就业服务中心 莫力达瓦自治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6号 0470-4686145 莫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09 新巴尔虎右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综合楼627室 0470-6403343 新巴尔虎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0 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 扎兰屯市民生大厦3楼就业服务中心档案室 0470-3219430 扎兰屯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1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政务服务中心A区6011室 0470-8819201 鄂温克族自治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2 新巴尔虎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新巴尔虎左旗中央街就业服务局 0470-6607131 新巴尔虎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3 陈巴尔虎旗就业服务中心 陈巴尔虎旗北三环人社局2楼 0470-6719557 陈巴尔虎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4 根河市就业服务中心 根河市得耳布尔街 0470-5222602 根河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5 鄂温克旗就业局 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政府服务中心 0470-8817280 鄂温克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6 额尔古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额尔古纳市额尔古纳大街268号民生大厦2楼 0470-6829809 额尔古纳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满洲里市
117 满洲里市就业服务中心 满洲里市树林路青年创业场4楼 0470-6220712 满洲里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兴安盟
118 兴安盟人才服务局 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北角1楼人才服务局公共人事服务科136室 0482-8266160 兴安盟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19 乌兰浩特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乌兰浩特关店噶查乌兰浩特市人社局2楼212室 0482-8239488 乌兰浩特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0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科右前旗乌兰毛都北路与府前街交汇处西南150处人力资源市场楼5楼人才中心 0482-8399226 科尔沁右翼前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1 扎赉特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扎赉特旗益民路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82-6718067 扎赉特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2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科尔沁右翼中旗图什叶图大街人社局201室 0482-4128035 科尔沁右翼中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3 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阿尔山市人社局办公楼3楼303室 0482-2773812 阿尔山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4 突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突泉县华丰街与育文街交叉口西北150米党政综合大楼B座210室 0482-5177713 突泉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5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乌兰浩特市关店就业服务中心3楼307室 0482-8222708 乌兰浩特市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6 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科右前旗乌兰毛都北路与府前街交汇处西南150处就业局2楼 0482-8398586 科右前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7 扎赉特旗就业和服务股 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易民路17号人社局310室 0482-6718043 扎赉特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8 科右中旗职业介绍所 科右中旗图什叶图大街就业局1楼 0482-4121414 科右中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29 突泉县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中心 突泉显华丰街中和体春州广场政务服务中心8楼 0482-5130097 突泉县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阿拉善盟
130 阿拉善盟就业服务中心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新城区腾飞街东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05室 0483-8331513 阿拉善盟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1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新城区腾飞街东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 0483-8588301 阿拉善盟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2 阿拉善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阿左旗西城区教体大楼七楼西侧 0483-8222028 阿拉善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3 阿拉善右旗就业服务中心 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曼德拉路水务局大楼5楼 0483-6022348 阿拉善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4 额济纳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雷达营对面人社局3楼 0483-6521540 额济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5 阿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阿拉善左旗西城区教体综合办公大楼2楼 0483-8223324 阿左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6 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雷达营对面人社局 15714830641 额济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7 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曼德拉路党政楼116室 0483-6025636 阿拉善右旗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138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 阿拉善左旗嘉尔嘎勒赛汉镇望湖路人保局111室 0483-8640133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查询、档案托管、档案转递、开调档函

附件:锡林郭勒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全盟统一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盟、旗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其他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上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下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具有业务指导和考核的职能。 

  第四条  服务机构要成立专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转出等管理工作,并对服务内容、流程等信息予以公示。 

  第五条  服务机构需指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档案的数量合理配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原则上安排在编在职人员,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人应为中共党员;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并能熟练操作办公和档案管理信息软件。 

  第六条  服务机构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 

  第三章  管理范围和服务内容 

  第七条  管理范围 

  (一)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三)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 

  (四)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五)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八)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第八条  服务内容(见附件1)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职称申报、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服务机构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不断满足不同层次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九条  接收和转递 

  本人自愿选择在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委托管理。 

  (一)办理转入手续。须提以下材料: 

  1、个人委托存档。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委托存档: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委托存档: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工作期限为1年以上,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鉴证)或就业协议书。 

  2、单位委托存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机构均可申请办理。并提供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托函、存档人员花名册和人事档案。 

  (二)办理调出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辞职、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2、跨地区调转的由调入旗县市(区)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考录公务员或被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由录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录取学校调档的,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或凭录取通知书转档;应征入伍的,提交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否则不予调转。 

  3、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持有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存档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办理档案接收和转递时应做到: 

  1、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重点对档案中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接收的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缺少关键材料的,相关内容不清或重要信息涂改且无相关说明,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经办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 

  2、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备材料;存档期间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3、不接收个人保管或携带的人事档案。个人保管或转递的人事档案须由原档案保管机构,按人事档案相关要求进行转递。严禁接收没有封条、没有档案管理机构盖章和已经启封的人事档案。 

  4、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全部材料一次性转出。原则上党组织关系与档案应同时转出。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随同档案一并转出。通过机要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个人自带。 

  5、收档人员须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加盖原存档单位公章。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如实填写《档案材料明细清单》,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若发现档案缺少必备材料,应由经办人在《档案材料明细清单》(见附件3)上注明缺少材料名称并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存档),验收无误后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并加盖公章,寄回原存档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6、审核接收的人事档案应及时进行信息登记,输入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电子信息档案。 

  7、档案转出后,应及时整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和机要单,更新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核查。 

  第十条  收集、鉴别和归档 

  (一)收集。以《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通知》(中组发〔2009〕12号)的收集内容为准。定期收集新形成的材料,及时充实档案内容。对长期未补充材料的档案,应建立登记制度,主动与存档人员或其所在工作单位联系,督促其补充材料。  

  (二)鉴别。材料接收人员应初步对送交材料予以鉴别,对归入档案的材料应审核其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根据材料的内容和用途判定其保存价值,确定是否属于档案内容。对通过初检接收的材料应做好登记工作。 

  档案保管员应根据人事档案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对收集的档案材料再进行认真仔细的鉴别审核。 

  1、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应及时转往有关部门(单位),或及时退还本人。 

  2、对手续不完备或不规范的材料,应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单位)补办手续,原则上要求15个工作日内寄回。 

  3、经鉴别确需销毁的材料,进行详细登记并报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流程销毁。 

  4、鉴别登记后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应及时装入档案袋内,每两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 

  (三)归档。材料形成后,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转递过程中应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  

  1、归档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内容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及形成材料的日期。归档材料规定由单位审查盖章的,应有单位盖章。 

  2、归档材料应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210mm)。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的装订边。  

  3、归档材料的文字应是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4、归档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存入复印件的,应由原件保管单位注明并加盖公章。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第十一条  整理和保管 

  (一)整理要求。对档案材料认真鉴别,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  

  (二)材料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个人科研学术水平、培训等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组织及民主党派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第九类:工资、福利待遇、录(聘)用、调动、任免、转业、退(离)休、辞职辞退、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出国(境)、各种会议代表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三)材料编目。根据材料形成的时间或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按照材料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编写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  

  (四)复制与加工。材料载体变质、字迹退色不清或破损时,应采用修复、打印、抄写、复印、裱糊等方法进行抢救。复制材料应核对无误,并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  

  (五)材料装订。装订前应将材料上的大头针、订书钉等金属物拆除,再理齐全卷材料,在材料左侧竖直打上装订孔,装订成卷。  

  (六)检查核对。档案工作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转出、借阅及日常工作中,应认真检查经常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登记处理。 档案转出前应认真核对,确保人档一致,防止错寄、漏寄。 

  1、每月月底前要检查核对一次借出档案材料归还情况,逾期不还者,应及时催要。 

  2、对寄出的档案,逾期30个工作日未收到回执的应问询相关情况,以防丢失。  

  3、每年应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存档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做到档案名册与档案实物一致、档案实物与电子信息档案内容一致。  

  4、每月按《调档函》检查核对档案转移情况,对未转入的档案需及时催要,对应转出的档案及时转出。  

  第十二条  档案查(借)阅 

  (一)查(借)阅范围  

  1、公安、安全、检察部门以及公证处等国家机关因侦查、审理等需要查(借)阅有关人员的档案。 

  2、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本单位员工的档案。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审查需查(借)阅的档案。  

  4、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时审查需查(借)阅的档案。  

  (二)查(借)阅要求 

  1、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可查阅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2、未设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如需要了解存档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可申请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代为查阅或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3、查阅档案应在阅档室或指定的地方查阅。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4、查(借)阅者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对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保障个人隐私不受侵犯。不准从中抽走档案材料,不准交无关人员和存档人员本人翻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查(借)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注意保持档案整洁,保证绝对安全。严禁在阅档时饮食、吸烟,损毁档案。 

  6、需要摘录档案内容的,应征得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对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写明出处及日期,并加盖公章。 

  7、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应说明理由,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制。复制的材料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出处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三)查(借)阅程序  

  1、查(借)阅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查(借)阅人提供的有效证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做好查(借)阅备案。  

  3、查(借)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被查(借)阅档案入库。 

  4、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若遇办理预备党员转正需借阅党员材料的,须提供由党组织盖章的《借用党员材料介绍信》,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用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三条  材料利用 

  存档单位及个人持单位介绍信(委托函)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以档案记载材料为事实依据的存档、亲属关系、无刑事犯罪记录、经历、考试成绩、入党、参军、录(聘)用、升学、出国(境)等政审及其他证明材料。  

  第五章  保密措施和管理员职责 

  第十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必须作到安全保密 

  (一)建立坚固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 

  (二)档案库房、查阅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 

  (三)应配置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档案整理装订、安全防护等设备。 

  (四)经常检查红外线防盗报警装置、空调、除湿机、自动灭火器、温湿度计、防腐剂等设施和安全措施,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蛀等“六防”要求。  

  (五)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专职档案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档案的保管和保护情况。 

  (六)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和档案柜应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七)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索问或提供代理人员的全面情况和涉及政治历史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档案材料。  

  (八)不准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库房管理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档案的安全保密要求,禁止除库房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房;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一律不得将档案材料留置在桌面上,应将档案交由库房管理员保管。 

  (二)档案进出库房应予以登记,由库房管理员亲自提取和存放档案,并须每日核对。 

  (三)负责做好每年一次档案库房的档案核对工作。 

  (四)负责档案库房整洁工作,认真做好 “六防”工作及每日温湿度登记,下班前必须巡视库房,检查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五)因库房管理人员渎职发生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肃处理。 

  第六章  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十六条  服务机构应大力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同时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安全,利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人事档案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服务机构要建立档案核心信息数据库,完整记录流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档案转递等信息。 有条件的服务机构还可探索纸质档案材料的数字化保存和利用,将档案中重要的、常用的材料,通过电子扫描等手段存储,完善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八条  充分利用“互联网+服务”等新型信息化手段,突破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时空限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第十九条  探索建立锡林郭勒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体化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核心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降低人事档案在盟内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之间查询和流转等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  服务机构每年统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准确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情况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汇总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机构联系方式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服务机构认真分析人事档案业务数据、撰写人事档案业务分析报告、研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和理论,为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各级服务机构要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对本办法确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地要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服务机构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员档案数量和日常运行成本,安排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  各级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对于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