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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办理须知

枣庄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方式及通讯目录
单位名称: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联系电话:0632-3320868  0632-3220742

档案查询方式:生源地为山东省枣庄的学生,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档案状况,

网址:http://zzhrss.zaozhuang.gov.cn/ 点击办事大厅,在点击就业服务,档案查询。

快捷查询方式:

单位名称: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

联系电话:0632-5517959  0632-5522927

一、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去向

依据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情况,毕业生人事档案大致有六种去向:

1、已签约单位具有档案接收权的(在国企、事业、公务员单位落实就业的),档案直接寄送到单位的人事部门。2、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档案寄到单位委托保管人事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3、出国留学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地人社局。4、继续读研、读博等深造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录取学校。5、《报到证》回生源地人社局报到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当地人社局。6、延长学年的毕业生档案保留在学校学生档案室,学生完成学业时根据具体情况寄出。

二、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一是不要将档案转至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存管,严禁个人存管档案。二是与档案保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补充相关档案材料。三是单位变动后及时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四是档案转递按照规定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EMS邮寄应届毕业生档案除外)或本人自带档案转递。五是转递时应保持档案的密封完整性。

三、枣庄生源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由学校直接通过机要交通(也可是EMS档案专寄)或由学校派专人送交到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各区(市)人社局,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接收的档案按照户籍统一转到各区(市)人社局,并长期免费保管。

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寄送到用人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或变更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新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有调档资质的部门为其出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2006年10月前毕业生请到各区(市)人社局档案管理部门查询(通讯地址及查询电话附后);2006年10月后毕业生请到各区(市)人社局档案管理部门或到枣庄就业网(www.sdzz.lm.gov.cn)查询,当年毕业生档案10月份后可陆续查询。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的转递。

四、枣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1、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枣庄市新城市交通办公大楼205室  3341282)

2、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3220742  人才开发流动科:3331668)

3、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  5522927)

4、薛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薛城区珠江路SOHO珠江D1楼  4411798)

5、山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山亭区新源路6号  8855077)

6、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中区枣曹路8号安顺社区1号楼 8076986)

7、峄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峄城区中兴大道10号  7737706)

8、台儿庄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台儿庄区兴中路7号  6639970)

9、枣庄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枣庄高新区管委会818室  8690800)

按照以下要求留下信息。

1.如果您需要查的是招工档案,您需要提供的信息有:

查阅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曾用名(如果有的话)、招工单位、招工时间。

2.如果您需要查的是下乡知青档案,您需要提供的信息有:

查阅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曾用名(如果有的话)、动员单位、安置单位。

3.如果您需要查的是文件档案,您需要提供的信息有:

查阅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文件的文号(不知道的可空缺)、文件的题名。

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查询信息的1-3个工作日内,通过您留下的联系方式给您回复。如预查未找到您所需要的档案,也会给您提出查档建议和方向。

二、电话咨询

春节假期结束后(2020年2月3日起),建议通过拨打查档热线电话咨询获取信息,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枣庄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涉档事项

网上申办操作指南

为了加快和推广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涉档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进程,指导和帮助服务对象通过互联网实现办事目的,本着“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根据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服务事项办理实际,专门编制了本操作流程,以帮助和指导广大服务对象顺利、方便、快捷地进行网上操作,最大程度的享受互联网办公带来的方便和快捷。

第一步:登陆“山东省政务服务网”。

第二步:进行站点切换,即由“省级”切换至“枣庄”。

第三步:点击“办事服务”按钮,页面切换后,在 “按部门分类”菜单中点击“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界面切换后再点击“公共服务”,查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名称,在相应栏目点击“申报”按钮。

第四步:系统自动跳转到“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按钮,并勾选《业务经办信用承诺书》同意项,进入“个人登录“界面,实名注册或实名登陆后进入“网上大厅”。

第五步:点击“档案管理”功能按钮,在“业务办理”栏目找到相应的“目的事项”,点击并提交即可完成所需事项的申办流程,并可以退出登录。

服务事项提交后 ,系统自动上传到档案管理机构后台,经办人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在系统内予以回复处置。存档人员可以通过重复上述五步操作,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档案管理”功能模块栏目下的“业务查询”子菜单,查阅所需事项的办理情况并自行下载和打印相关资料。

服务对象也可以直接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在“网上大厅”菜单下,点击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从第四步开始上述操作也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实现网办目的。

网办服务咨询电话:3325223

枣庄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涉档事项网上申办服务指南

为了加快和推广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涉档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进程,指导和帮助服务对象通过互联网实现办事目的,本着“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把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服务事项六大事项,即“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专门编制了本操作流程,以帮助和指导广大服务对象顺利、方便、快捷地进行网上操作,最大程度的享受互联网办公带来的方便和快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山东省政务服务网”。

第二步:进行站点切换,即由“省级”切换至“枣庄”。

第三步:点击“办事服务”按钮,页面切换后,在 “按部门分类”菜单中点击“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界面切换后再点击“公共服务”,查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名称,在相应栏目点击“申报”按钮。

第四步:系统自动跳转到“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按钮,并勾选《业务经办信用承诺书》同意项,进入“个人登录“界面,实名注册或实名登陆后进入“网上大厅”。

第五步:点击“档案管理”功能按钮,在“业务办理”栏目找到相应的“目的事项”,点击并提交即可完成所需事项的申办流程,并可以退出登录。

服务事项提交后 ,系统自动上传到档案管理机构后台,经办人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在系统内予以回复处置。存档人员可以通过重复上述五步操作,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档案管理”功能模块栏目下的“业务查询”子菜单,查阅所需事项的办理情况并自行下载和打印相关资料。

还有一种更快捷的导录方式!服务对象也可以直接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在“网上大厅”菜单下,点击进入“系统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从第四步开始上述操作也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实现网办目的。

网办服务咨询电话:332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