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

个人档案查询/人事档案 /档案查询入口

档案百科

首页 > 档案百科 > 档案专题

太原人才市场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太原人才市场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入口


太原人才市场档案查询方式如下:


      1.网络查询: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人事代理--机要档案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档案接收临时编码。
      2.现场查询:扫描办事大厅二维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档案接收临时编码。
      查询后,携带身份证前往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106档案室按流程办理存档。
      咨询电话:0351-4932608
      3、电话查询个人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351—4128111
咨询时间:9:00—12:00  13:00—17:00

登录到: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系统入口>>

https://rsj.taiyuan.gov.cn/gzfw.html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1、要确认你的毕业年限

如果你是大学毕业后未主动调过自己的档案,据说档案会在学校保留大约两年(不保证真实),之后会返回你户籍地的人社局。回了户籍地之后可就不好找了

2、这时候我们可以用这个网站了, 全国个人档案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点击进入以后会有各省的“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按照你的户籍地选择省份。

这时候要注意了,清单里有很多的地址、电话,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3、我们选择最上面的那一个,复制名称丢到搜索栏,找到对应的官网,看看是否有对应的业务版块。

以山西省为例,第一个是“山西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搜索结果可以找到“太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登录之后,就可以查询和办理相应的业务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览表

  省本级

  1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0351-4932701

  太原市

  2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市场)迎泽区建设南路22号0351-4128111

  3小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小店区昌盛西街40号0351-7174668

  4迎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迎泽区云路街15号0351-8285741

  5杏花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杏花岭区解放路232号0351-3087294

  6尖草坪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尖草坪区迎宾北路29号3层0351-5648350

  7万柏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万柏林区众纺路6号0351-6193123

  8晋源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晋源区晋源新城景福北路6号0351-6592548

  9清徐县人才市场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60号0351-5724139

  10阳曲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阳曲县首邑南路87号0351-2938628

  11娄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娄烦县人才市场)娄烦县县城南大街政府院内西楼0351-5321660

  12古交市人力资源市场古交市腾飞路45号0351-2986597

  是应届毕业生,还没找到工作,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比如,在北京毕业离校时还未就业的江西省九江市户籍地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就要邮寄到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填哪个?

  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

  档案可以存放在非户籍就业地吗?

  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不可以。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党组织关系办理流程: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与党员管理

1、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后,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党委,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

2、党员按规定程序到原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中心报到(介绍信抬头:“山西省直工委组织部”,去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党员档案可合并人事档案转递,亦可单独携带或机要传递;

3、正式编入我中心各支部的党员应遵照组织原则,自觉、按时、足额向流动党总支交纳党费,党费至少每半年交纳一次,逾期不交的按《党章》相关规定处理;

4、党员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出我中心时,其组织关系应随同转到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二、党的组织建设与组织生活

1、流动党员应该积极参加我中心流动党总支或工作单位党组织的党内活动并按时汇报心得体会;

2、对长期驻外的流动党员由我中心流动党总支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驻地有关单位党组织的活动;

3、流动党总支将独立开展党的活动,过组织生活,每半年向中心党委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年终上报全年工作总结,中心党委定期对流动党总支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4、由我中心流动党总支直接安排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参照依据;

5、预备党员转正和发展新党员,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

三、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间办理存档,待预备期满一年时,预备党员个人应书面写出转正申请和递交相关材料给我中心流动党总支,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上报我中心党委。

2、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材料:

⑴转正申请一份(手写稿);

⑵思想汇报四份(预备期四个季度各一份,手写稿);⑶单位思想鉴定(签章);

⑷人事代理手册。

3、转正办理程序:

⑴由本人亲自提交转正申请材料;

⑵由流动党总支指派专人谈话;

⑶由流动党总支向中心党委统一申报,批准转正后党员名单在山西人才网(http://www.sjrc.com.cn/)公示;

⑷公示后到流动党总支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按规定参加组织活动及交纳党费。

四、党费缴纳与管理

1、流动党员按60元/年缴纳党费,每半年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我中心流动党总支交纳一次党费;

2、因私事出国(境)的党员,按规定办理了保留党籍手续的,暂停交纳党费;按期回国后,经我中心流动党总支批准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再进行补交。缴纳党费标准遵照中组部(组通字【1998】2号)文件规定;

3、我中心收到党费后,应开具党费缴纳凭据,流动党员党费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每半年向我中心党委汇报收缴和使用情况;

4、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开支使用,定期向流动党员公布。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社区或新就业单位党组织,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我中心党组织开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关于原太原市人才大市场人事档案相关业务办理服务的通知

  因市政府对五一广场实施改造,原太原市人才大市场所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需移至我市场保管。根据并人社函(2021)114号文件及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纪要的要求,即日起至10月10日为档案的移交阶段。在此期间为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服务需求,我市场经上级批准,在移交档案过程中同时开展业务办理,并设立专项窗口,急需办理业务的人员可先提交申请。

  因正处档案移交过程中,涉及档案数量庞大,在办理的过程中请办事人员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