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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才档案查询详细步骤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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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才档案查询详细步骤介绍

 第一步:微信搜索“厦门人才网官方网站”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公众号并关注(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然后点击进入,点击页面下方“更多”-“档案查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然后进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下方的“查询”即可获取查询结果(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凡是在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办完就业报到手续后,请及时登录“厦门人才网”首页,点击页面“人事代理与档案”或右方“毕业生人才档案查询”,选择查询方式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为“档案未到”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一、档案受理范围:已进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即已在本中心业务指导科办理移交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档案受理过程:在业务指导科办理有关手续时,向该科或信息科领取《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档案交接通常在业务指导科办理完有关手续当月26日后任一个工作日。档案交接时,必须携带《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并由信息科出具回执。

  三、档案内容要求:根据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规定,现就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和分类要求作如下规定: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四、档案查询或借阅:

  1、单位需要查询或借阅档案,单位经办人员需凭单位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需要查询档案,请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介绍信。开具介绍信之前,可要求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档案的寄存处(市退管中心或区退管中心)。本人不得借阅档案。

  五、注意事项:

  1、单位必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整理个人所有入档材料,不得擅自保留原件,尤其是退休审批表等个人退休材料。

  2、办理好医保关系,如从在职状态转变为退休状态的手续等。

  3、《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交接一次填一份,填好本单位社保代码及有关内容,转递单位盖好公章。

  4、转递时,单位须封口、盖章,档案袋须整洁、无破损。

  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及报到程序

  1、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用人单位如未在我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的请按照“关于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流程,先到我中心代理部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详见关于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在我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后,可同时获取厦门人才网网上人事代理单位会员用户名和厦门人事网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2、登录人事网申报毕业生信息及签章:用人单位登录厦门人事网申报毕业生信息,审批通过后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随附学校推荐表或毕业证原件送我中心人事代理部签章(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如须加盖公章,应随同附送;毕业生档案已从学校转出的,应落实好档案所在保管单位,领取“档案查询/调档联系函”用于调档。);

  3、寄“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办理毕业生档案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将已经我中心签章(厦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用章)的“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寄一份回学校办理毕业生档案转移手续;

  4、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收齐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的提供集体户口页)到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报到,然后持已获市公务员局签章的“报到证”原件到我中心代理部报到,并领取我中心代理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报到证’原件交我中心代理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用人单位须留存复印件以便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5、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应及时凭经市公务员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的提供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接收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张一寸标准相片、我中心出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以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

  ①每年7-8月市公务员局和我中心会联合集中报到(详情见当年通知),集中报到期间,我

  中心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在集中报到地点一次性办理完报到手续。

  ②如毕业生户口已落回原籍,可先持“报到证”、“毕业证”办理报到并向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领取“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然后持经市公务员局签章的“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到拟落户派出所户(公安分局)及市公安局办理“准迁证”(原籍在福建省内辖区的领取‘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凭厦门市公安局的“准迁证”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福建省辖区内的,不必回原籍办理迁移手续)。

  ③根据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10]21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户口迁移应当落户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亲友家庭户或社区集体户内。”为此,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经市公务员局审批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根据上述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厦门退休人员档案查询如何办理?

  退休人员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个人档案寄存在市或区退管中心管理,需要查询档案的,仍然到办理移交手续的退管机构查询,主要有以下情况:

  一、退休人员需查询本人档案,应凭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

  二、退休人员直系亲属需查询档案,应提供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若不能提供的,应出具查阅人与被查阅人的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三、退休人员原单位需查询本单位退休人员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

  四、公证处、律师事务所需查阅当事人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及当事人的委托书。只限查阅申请范围内的档案内容。

  五、公、检、法及行政机关需查询当事人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