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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毕业生档案存放档案查询事项,盐城人事档案到哪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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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毕业生档案存放档案查询事项,盐城人事档案到哪里查询?

  盐城毕业生档案存放:

  1、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2、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3、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盐城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代理基本要求一览: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在外地毕业离校时还未就业的江苏省盐城市户籍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就要邮寄到盐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凡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应确定一位人事工作人员,负责与人事代理部门进行联系;

  2、委托代理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应签订劳动合同;

  3、委托代理单位每年应做好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续签、职称申报等相关人事管理工作,代理期间形成的个人档案材料由委托代理单位及时移交人事代理部门甄别、存档;

  4、委托代理单位聘用人员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委托代理单位应在办理相关书面手续后及时通知本人到人事代理部办理档案转存事宜;

  5、委托代理单位如遇迁址、变更法人、变更公司名称、撤销、合并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人事代理部门,以便在服务中避免遗漏和做好相关工作。

  盐城毕业生档案作用一览:

  1、办理职称评审

  2、报考公务员

  3、入党政审

  4、养老待遇核准

  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不可以。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盐城毕业生档案存放收费:

  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室搬迁公告

  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室定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11日期间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位于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的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室定于4月6日至11日搬迁至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4号楼一楼。搬迁期间,暂停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现场服务,网上服务正常开展,请关注“盐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档案服务”办理。4月12日起,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4号楼一楼恢复开展人事档案相关现场服务。 

  盐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室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4号楼一楼

  邮编:224005

  咨询电话:0515-88198709

 盐城人事档案证明出具指南:

  一、存档证明

  1、用人单位存档证明

  (a)用人单位经办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申请;

  (b)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开具存档证明。

  2、人才个人存档证明

  (a)人才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申请;

  (b)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开具存档证明。

  二、经历证明

  1、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申请;

  2、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开具人事档案中实际经历资料(个人基本信息、学籍、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记录的证明。

  三、亲属关系证明

  1、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档案部申请;

  2、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合格的,提供档案中描述的直系亲属(包含捡、抱、领养等符合法律规定)关系的材料供申请人复印。

  人事档案中的亲属关系系个人填写,以公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准,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仅作为参考材料。

  盐城人事档案接收流程一览:

  一、毕业生档案接收

  1、学校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或高校邮政EMS标准快递转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2、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档案。

  二、录用的其他人才人事档案接收

  1、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用人单位与录(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开具《调档函》;

  2、录(聘)用人员持《调档函》回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3、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将其人事档案转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4、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档案。

  三、解除人事(聘用、劳动)关系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1、用人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本人持密封、盖章的人事档案、单位介绍信及《档案转递通知单》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2、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档案。

  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在接收人事档案时,按照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人事档案中缺少关键材料的,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承诺补充后,人事档案作暂存处理;或与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关键材料一般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盐城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一、代理单位或托管人事档案的个人,如单位工作人员或本人情况与人事档案原记载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应及时持以下相应材料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证明;

  3、学历材料:国内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学位材料;国(境)外高校:教育部留学回国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称评审部门审核盖章的职称材料;

  5、党员材料: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6、其他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关于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材料。

  二、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材料规范的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1、办理时限:材料规范真实有效,当场办理。

  2、咨询电话:83238926、83238876

 盐城人事档案查阅指南:

  1、申请查档人员提交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查阅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至档案管理部办理;

  2、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原因;符合要求的,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并按查阅人事档案的相关要求办理。

  一、注意事项:

  1、查档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2、一次性查阅人事档案10份以上的需提前与档案管理部预约。

  二、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当场办理。

  三、咨询电话:

  83238926、83238876

 盐城毕业生档案问答:

  1、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中应该有哪些材料?

  答: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硕士、博士相关材料,就业通知书。

  2、高校毕业生如何找到自己的人事档案?

  答: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人事档案派遣地,一般为生源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档案有什么作用?

  答:它与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办理各种人事手续、工龄计算、养老等都有关系。毕业生一定要重视,妥善的处理档案。

  4、毕业生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档案如何处理?

  答: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5、哪些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应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答: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就业的,自费出国留学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以及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6、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答: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存档的机构办理转入手续。中共预备党员需要在预备期满前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