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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毕业生档案问答汇总,广东毕业生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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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毕业生档案问答汇总,广东毕业生档案查询

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的用户查询:

  https://yft.southhr.cn/yft/wx/archives/index

  档案存放在广东省内其他单位的用户查询:

  粤省事小程序

 广州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流程:

  穗康小程序

  1、进入“穗康”小程序,实名登录后,点击“人才就业”,进入人才就业服务板块。

  

  2、点击“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即可一键获取本人高校毕业生档案相关信息。

  

  图源:本地宝金子

  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官微查询

  1、进入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官微,在菜单看下点击“档案查询”,如下图所示:

  

  2、进入后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搜索”即可,如下图所示:

  广东高校毕业生档案问答汇总,广东毕业生档案查询
 “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很多毕业生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
  有些毕业生为了省事就放在学校保存,认为无须再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托管档案手续了。需要强调的是,学校保存的只是“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人事档案”,(也就是托管在人才中心的个人档案),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重要提醒:

  毕业生在找工作及就业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档案问题,千万不能等到要用档案时,出现遗失或者缺失等情况,造成很大的损失。高校毕业生就业后要及时存放档案,就业关系解除后要及时解除劳动合约,并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1、如何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存放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答: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官方微信点击“档案查询”,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或毕业院校其中两项以上,点击“查询”即可。

  说明:

  (1)“档案状态”为“保管”表示档案目前存放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档案状态”为“已传递”/“已调出”表示已不存放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如果高指中心网站查询不到档案怎么办?

  答:如在高指中心网站还查不到档案,建议从毕业院校开始查询,如学校确认已将档案转到我中心的,则需学校提供档案转接签收单复印件,了解档案转递的时间、签收人员、机要号等信息,我中心将根据上述信息协助查找。

  3、是不是到高指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后档案就一定会到高指中心?

  答:毕业生毕业后在我中心完成网上报到手续,档案不一定会派遣到我中心,档案去向是以学校寄送档案时填写的接收单位为准。

  4、如何提取档案?

  办理流程:

  第1步:根据“档案查询”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档案状态显示为“保管”

  第2步: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

  第3步:我要预约-专业大厅-人社业务预约

  第4步:南方人才毕业生工作部-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办理业务时间

  第5步:预约成功后,同步将以下材料发送至Gzzxywbl@gz.gov.cn

  1、调档函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预约成功的短信截图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办理档案提取业务”,邮件内容注明:

  ①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联系方式(请务必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以便联系)

  ②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电话及收件地址

  第6步:手续完成,通过机要途径将档案转递到档案接收部门

  ※若涉及邮寄业务,费用由收件方支付

  注: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办结形式:全流程网办(无需现场办理)

  5、提取档案证明/调档函由什么部门提供?

  答:根据人社局[2014]90号文件精神,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各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因此用人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由单位开具提档证明。用人单位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可委托各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出具提取档案证明。

  6、如何提取党(团)员材料?

  答:第1步:先通过咨询电话确认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并确认档案内有党(团)员材料;

  第2步: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我要预约—专业大厅—人社业务预约—南方人才毕业生工作部—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办理业务时间,进行预约;

  第3步:预约成功后,同步将以下材料发送至Gzzxywbl@gz.gov.cn:

  1、党支部或团委开具的党员/团员材料提取函原件扫描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预约成功的短信截图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办理党员材料/团员材料提取业务”,邮件内注明

  ①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联系方式(请务必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以便联系)

  ②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电话及收件地址

  第4步:手续完成,通过邮政快递将党员材料/团员材料寄出。

  ※邮寄费用由收件方支付

  注:党员/团员材料提取函必须加盖党支部公章或团委公章。

  7、党员材料已在高指中心,党组织关系是否也在高指中心?

  答:不是,中心只是接收学生档案,党员材料由学校连同学生档案寄送过来,党组织关系不会直接跟随档案转达。党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党支部申请办理。

  8、档案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能否计算工龄?

  答:不可以,本中心存放的是广州市生源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具备计算工龄的职能。

  9、在广州市已有就业单位但是单位不接收档案,该怎么做?

  答:如果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接收地点:

  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工作单位所在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接收,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各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10、中心能否接收非广州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挂靠?

  答:本中心存放的是广州市生源(一般是指高考之前户口为广州户籍的学生,下同)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非广州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挂靠到人才市场或者是工作单位所在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11、考上专插本、硕士的毕业生其档案如何办理? 

  答:对已考上专插本、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如档案已经转到我们高指中心的,请本人持升学录取通知书或者调档函连同身份证按档案提取的网办流程提取档案。

  12、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学校如果要求政审,该怎么办?

  答:本中心仅可在政审意见栏开具档案保管意见。

  13、怎么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取消暂缓就业之后档案是否一定会到市高指中心?

  答:取消暂缓就业是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农林下路72号),档案具体派遣情况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官网的派遣信息为准。

广东高校毕业生档案相关问答汇总

  一、毕业生有档案吗?

  答:当然有啦,在校的时候叫学籍档案,毕业了就叫人事档案。

  二、档案重要吗?

  答:

  1.招聘和录用: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人才引进审查、公务员招录用审核、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员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为学校提供录取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档案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三、档案里面都有什么材料?

  答: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授予学历学位认证,硕士、博士相关材料,就业通知书,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生报到证等。

  四、毕业了,档案该如何保管?

  答:根据毕业去向,由学校转到具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录用的:档案应转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保管。

  2.到民企工作、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档案可转到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3.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转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4.离校未就业的:档案可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到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五、档案如何转递?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不得自带档案,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邮政EMS专用渠道转递到具备档案保管权的机构。

  如果个别学校将人事档案交给本人转递,毕业生必须尽快将密封的档案交给相应的档案保管机构,不能“私拆”和“私藏”,否则影响档案后续使用。

  六、档案保管收费吗?

  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人事档案保管服务。

  七、如何查询档案保管情况?

  答:档案存放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可以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电话咨询或网站查询(广东省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地址详见下表)。

  八、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有哪些?

  答: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7.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九、报到证如何处理?

  答:报到证又叫派遣证、通知书,一式两联,上联是蓝色(研究生为粉红色),下联是白色,叫“通知书”。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去单位报到,报到单位就是你人事档案存放的地方。

  十、改派手续如何办理?

  答:毕业两年内,已派遣(即已有报到证)需更改派遣单位且未申请过解约及改派的学生,须带原《报到证》、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等,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具体请咨询毕业学校)

  十一、党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答: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出国留学的: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十二、户口该落在哪里?

  答: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可将户口落在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房产名下。暂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条件时,可将户口落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公共集体户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